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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个人所得税不应劫贫济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10:4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针对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偏低导致税负不公的问题,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多位代表和委员分别提交了调高“个税”起征点的议案和提案。因为依照现行起征标准,使得“个税”的65%左右都来自工薪阶层,工薪阶层反成了个人收入调节税缴纳的主体,实在与该税种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悖,显然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更是无视个人纳税能力偏低之现状的突出表现。故而调整现行税收体制,进一步调节高收入者的财富份额,已成为当务之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日前表示,“个税法”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
委会审议的范畴。“个税”征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已被纳入今年“两会”的议事日程。

  我国的现行税制,尤其是在遗产税和馈赠税缺席的情况下,几乎已成为“富人的天堂”。这样以来,愈是有钱的富人缴税反而愈少,中低收入阶层却反而成了缴纳个税的主力军。针对这种反常现象,时下对“个税”的调整,就应该提高费用扣除额,即要提高工薪所得的课税起征点,降低税率,减并级次,以保护工薪阶层的消费能力,从而确保经济持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保持同步。

  要打造优良税制,就必须首先保证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就个税调整而言,就是要通过提高工薪所得的课税起征点,打破时下“劫贫济富”的颠倒格局。实际上,我国一直沿用的高积累、低工资制,已从很大程度上掩饰并淡化了公民的纳税人身份,也遮蔽了公民与政府间相互关系的真相。而扭曲的税制与高积累、低工资制的结合,使企业职工大都不知道自己亲手创造的财富与自身实际收入之间存在巨大的“剪刀差”,更不知道该差额已随企业利润而缴进了国库。如此,多数公民对自己的纳税人身份变得浑然不觉,而人人都在通过购买消费品纳税的事实,也同样被扭曲变形的税制遮盖得严严实实。这种现象,在导致公民缺乏纳税人意识的同时,更导致了官员缺乏公仆意识。

  因而,完善时下以调节个人收入、平衡社会财富为目的的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并打造优良税制,既是理清理顺纳税人与政府关系的需要,更是摆正税制与公正的关系的一个基点。而公正且优良的税制,既可矫正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更能将公民购买政府服务的价格或代价降到最低水平。④8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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