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延生/文
在今年两会的提案中,一份来自浙江代表团的《构建和谐社会,民营企业当务之急是要创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提案引起了记者的兴趣。在会议间隙,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提案的提交者——浙江天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天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思想的提出,是一个重大突破”。对于如何理解“和谐社会”,高天乐说: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再到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深入认识的过程,体现出越来越明显的“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的倾向。“和”字,说的是每个人都有饭吃,生活小康而温馨;“谐”字,就是每个人都可以发表意见,比较民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认为民营企业要扮演“榜样”的角色,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在创造和谐劳动关系这个焦点问题上,企业自身应做好哪些工作?高天乐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说,劳动关系是当代中国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现代社会和谐与否的晴雨表、风向标。目前民营企业当务之急是要创造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人格。民营企业要坚决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人力资源当作第一资源来对待,以实现员工全面发展为目标,从观念上切实关注弱势群体,让企业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员工;尊重所有员工的人格,不得有歧视或使用惩戒性的措施,在员工聘用、报酬、训练、升职、退休等方面不得有歧视行为。
二是关注健康安全,改善工作环境。企业应具备避免各种工业与特定危害的知识,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采取足够的措施,降低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尽量防止意外或健康伤害的发生;为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包括干净的浴室、洁净安全的宿舍、卫生的食品存储设备等。
三是规范劳动合同,杜绝强迫劳动。企业要与员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工时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交纳员工福利;支付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且要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和消费水平的变化而变化,不能故意压低员工收入。另外,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
四是严格自我管理,坚持培训教育。公司应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规章制度并对此定期严格审核;委派专职的资深管理代表具体负责,及时纠正执行中出现的偏差,确保自我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要经常对员工开展技能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一位员工都清楚并理解“安全生产标准”、所处环境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要持续开展对员工的素质教育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使其规范自己的行为和维护自身的权益。
“创造和谐劳动关系,仅靠企业的自律是不够的,政府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是至关重要的。”高天乐说:一是转变劳动管理部门的职能。市场化的改革并不能削弱劳动管理部门的功能,关键是要从过去直接配置劳动力资源向今后强化劳动监察的职能转变。目前,劳动监察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劳动管理体制向市场化转换的需要,因此建立一支具有较高劳动法律素质和相关科技知识的劳动监察队伍极为迫切。
二是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的独立性。要根本扭转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局面,必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独立性。政府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这些监督机构既与企业没有利益关系,也和各市、县政府没有从属关系,各监督机构的安全检查员一定时间必须轮换对调。
三是改革教育体系,加大对职业技能的培训。劳动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工人和企业主的培训不充分,导致他们对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设备掌握不够。因为,和谐的劳动关系,说到底还是要靠劳资双方的素质提高才能达到。
四是地方政府角色的转变。目前,有部分地方政府,将“低劳动力成本”作为招商引资的“法宝”,为了在吸引投资中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一方面,不太重视维护职工权益;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于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管力度不够。因此,对政府的政绩考核不应该仅仅是看GDP的增长,还要关注增长背后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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