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峰造极”逃税手段多种多样
安德森逃税的最常用手法是“瞒天过海”:每当用一个注册公司的名义完成收购交易,安德森就会在另一个偏僻的地方注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来转移资金,这样既可以使其对公司遥控指挥,又可以隐瞒资产所有权,规避美国国内高昂的税收。
虽然每个国家目前都加大了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但以各种方式规避税收的行为依然大量存在。在这些人群中,美国电讯巨头安德森在逃税领域可谓是达到了“登峰造极、出神入化”的境界。其逃税手段之高明、逃税金额之巨大,以及逃税时间之长久,听来无不令人咋舌。
当美国国税局的检察官们调查安德森财物状况时,这些查税高手们居然被安德森那些关系复杂的小公司搞得头昏脑涨。此外,安德森还以艺术品和现金的形式将巨额财产转移到瑞士等手段来对付持有法庭命令的税务官员和债权人。
隐瞒自己的住址和真实身份则是安德森躲过美国国税局跟踪调查的又一绝招。据负责起诉的检察官透露,为达到逃税的目的,安德森仅使用的化名就有七个之多。此外,虽然居住在华盛顿,他还经常声称自己是多米尼加公民,并使用荷兰的通信地址来作为自己的“联系方式”。当上“冠军”逃税数额无人能比
根据美国联邦检察官的起诉,安德森从1995年到1999年间逃漏交联邦及地方个人所得税总共达2.1亿美元,这个金额在美国历史上迄今为止稳坐“冠军宝座”,绝对无人能及。
据美国国税局的统计,安德森1999年的收入高达1.26亿美元,但其申报的个人收入是67939美元,其上交的个人所得税更是少得可怜,仅有494美元。
此外,安德森逃税时间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跨度达20年之久,直到今天才被绳之以法,其隐蔽之深可见一斑。如此看来,安德森确实堪称“世界逃税界的鼻祖”。
据认为,如果对安德森的这些指控获得成立,他将面临24年的监禁;而如果根据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更为严格的法律规定,他则可能被判60年监禁。无论究竟以哪种法律为依据进行审判,现年已经51岁的安德森几乎都得在监狱中度过自己的余生了。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公司无论身在何处,只要它的主要控股人是美国人,就必须纳税。如果某家离岸公司被查出违反此项规定,最高可以判处100多年监禁,而且还要被通缉。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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