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沪综指受利好刺激上涨了25.51点
昨“申购资金的利息将成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一个来源”的消息令股市大幅上涨———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即将出炉引人关注。证监会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将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之一。解决了资金来源,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正式诞生也就指日可待了。受此利好消息的刺激,昨天沪深两市出现大幅上涨,沪综指上涨了25.51点。
对于中国投资者而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还是一个新鲜玩意。在今年年初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计划在半年内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说法第一次亮相,当时的有关解释是,当面临券商破产、关闭或撤销等情形时,因证券公司非法动用造成投资者资产出现损失,可通过该基金获得一定补偿,属于一种风险赔偿的弥补手段。由此看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并非孤立存在的,它是在去年诸多问题券商遭遇托管,并实施个人债权收购之后的续篇。这既是落实国九条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未来实现券商市场化退出的关键环节。
由于这几年券商的生存压力过大,擅自挪用客户资金的现象非常严重,在已经浮出水面的几家问题券商中,几乎每一家都存在至少上亿元的非法动用资金。政府部门也在计划调拨资金来填补这个巨大的窟窿。而这次“保护基金”则是针对中小投资者设立的,当证券公司非法动用了投资者的资产,自身又无力承担投资者的损失,这时“保护基金”就能及时发生作用,化解金融风险。
对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人们最关心的无疑是资金来源。尽管眼下已经明确将新股的申购冻结资金利息作为主要来源之一,但实际的操作性并不强。因为目前的新股发行仍处于冻结状态,即使开禁后,新股以及可转债的基数也不大,新股询价制又挤压了一级市场的盈利空间,远远不能满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资金需求,也曾经有专家分析,可能采取央行再贷款、财政拨款等方式来维持基金的规模。但有人担心,央行再贷款的方式会引发新一轮的通货膨胀风险。当然,保护资金的规模需要由其功能来决定,能做多少事情需要多少资金是要政府部门统筹安排的。此外,还有基金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和赔偿原则,也处于众说纷纭的争论之中,相关部门还将不断地出台配套细则。
在该项基金即将亮相之时,也有投资者质疑,为什么上市公司违规造成的损失不能获得保护?专家分析,这两种损失存在着本质上的不同,一个是将钱放在金融机构而被别人动用,投资者是没有投资决策失误的损失,一个则是遭遇问题公司而形成经济损失,投资者需要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而这涉及的是金融信用和企业信用不同的危机,相比而言,金融机构如果丧失信用所造成的危害会更大。还有一些担忧的声音认为由此会滋生“道德风险”,证券公司更大胆地投资高风险业务,似乎违法违规的成本更低,而投资者也不必考虑券商的信誉度,不承担选择上的风险。但有专家强调,补偿和追究不能混为一谈,券商的违规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保护基金弥补,但追究过失不会免掉,券商必须接受监管部门的惩罚。所以,这种道德风险需要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和惩戒机制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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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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