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英辉来源:
三部门联合发文解决操作技术问题
本报讯(记者李英辉)2月15日下午,保监会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会相关人士称,这标志保险资金入市的操作
技术问题已获解决,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通知》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独立席位即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专用席位,保险机构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或租用专用席位。出租专用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应通过中国保监会的审核。
《通知》还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应当遵循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同时,保险机构投资者传统保险产品和分红保险产品的申报金额,不得超过其上年末总资产的10%,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发行股票公司本次股票发售的总量。保险机构投资者的单个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和万能保险产品,申报的金额分别不得超过该产品账户资产的总额,申报的股票数量分别不得超过发行股票公司本次股票发售的总量。
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视同境内保险机构法人管理。该《通知》已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截至去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达到1.1万亿元。根据保监会5%的标准,预计有550亿元左右的保险资金能直接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