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文 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近期刊登一篇评论,认为亚洲国家应创造条件帮助投资者而不是一味动用税收减免政策。这篇评论题为《亚洲必须考虑为“选择赢家”付出的日益高昂代价》,其内容摘要如下:
如果投资商承诺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带来新的就业机会和出口收入,以换取税收减免或其他优惠条件,决策者必须警惕暗中隐藏的损失。
为了得到就业岗位或外汇而放弃一点收入,这听似相当诱人,但世界银行在最近发表的一份报告中警告说:“这种战略远不是那么简单,可能会大错特错。”
这一告诫应该会在亚洲各国政府财政部长中间引起反响。数十年来,他们一味“选择赢家”,即向出口导向型行业提供税收减免和进口保护,以期迅速解决失业和贫困问题。
经历了1997年-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人们认为这些政策是导致东亚地区信贷银行陷入悲惨境地的罪魁祸首。国家干预迫使银行向出口商发放了过多贷款,而其他部门、尤其是小企业却得不到充足的贷款。
如今,如果想实现以出口为导向的增长,需要付出高昂代价,因为更多国家加入了竞争。
世界银行说,自1962年以来,出口电子设备的国家增加了两倍,出口汽车零部件的国家增加了一倍以上。目前,116个国家分布着3000多个“经济开发区”。
这家银行发表的2005年世界发展报告说:“东亚各国尝试借助于选择性干预扶持以出口为导向的行业……如今,几乎所有国家的政府都抱有同样的野心。”160个国家建立了某种争取投资的机构,竞争相当激烈,缺乏理想投资环境的国家作出了过多优惠让步。
加利顿大学教授莫琳·莫洛特的研究表明,福特公司1997年在印度每创造一个就业机会享受的优惠是42万美元,而1998年在英国每创造一个就业机会的优惠是13.8万美元。
对亚洲国家而言,与其试图用代价高昂的税收减免政策扶持潜在“赢家”,也许不如创造条件帮助所有投资者。独立调查显示,公司因失窃、腐败、过度控制、基础设施不良和执法不力等原因蒙受的损失高达销售额的1/4,比他们的纳税额高出3倍。
决策者必须首先提出3个问题,然后才能受理向某个特定行业提供优惠条件的要求:
1.候选者是合适的支持对象吗?只有当投资者谋求开发所在国家的自然竞争优势时,才应作出肯定答复。2.向某个行业提供支持是否费力不讨好?3.干预带来的收益是否会被经济总体损失抵消?扶持某个特定行业的代价不只是令政府收入蒙受损失。例如,进口保护的负担是由消费者承担。
这些问题相当微妙,因为如同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的那样,任何政府机构都不可能掌握全部情况,所以无法充分预料到自身行为的所有后果。
亚洲国家的财政部长必须记住,选择“赢家”意味着无法确定的收益和隐含的损失。如果任何发展战略完美得令人难以置信,那它通常并不可信。
《市场报》 (2005年01月28日 第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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