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五措施防类似现象再发生
本报讯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对外宣布,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地下电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等30个大型建设项目因环境影响评价不合格被责令立即停建。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这次曝光停建的项目都是在环境评价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已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严重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规。据介绍,这些项目包括26家水电站、火电站和电力工程,属可能对大气环境和生态造成相当破坏的项目。潘岳透露,近期,国家环保总局还将集中查处不符合环保标准的钢铁、水泥和电解铝项目,同时还将会同监察部建立违法排污行政追究制度。
潘岳强调,在严肃环保法律法规,坚决停建那些置环境影响评价于不顾的违法开工项目,彻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的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将不断改革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切实推进发展模式的战略性转变,促进中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在谈到如何避免和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时,潘岳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从五个方面加以推进:
首先,推动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他说,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制度,实施这个制度可避免由于项目盲目建设、经济无序发展而超出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但单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足以全面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利用资源,而开展对重大经济开发和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则可以实现从源头控制新污染和生态破坏,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其次,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应在建设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管理中推动循环经济的落实。
再次,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处罚违法行为。对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发现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报告的环保部门,必须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此外,健全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通过听证和座谈等多种形式,使公众成为影响环境决策一支基本力量,这能弥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监管不足,从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最后,严格评价队伍监管,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环评单位资质准入条件,细化考核指标和处罚措施,同时引进境外环评机构,提高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平。
潘岳说,国家环保总局将分期对违法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清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发现一批处理一批,决不允许出现像铁本那样的违法建设项目。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将不定期对这些停建项目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作者::李佳鹏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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