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奶协联合抵制“禁鲜令”
公开质疑禁令编写单位法律地位,并表示抗争到底
“禁鲜令”之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12月6日八地奶协进京声讨“禁鲜令”之后,17日中国乳协召集会员单位召开年会,并随后发出公开信,表示国家的法律从来没有允许在乳制品名称中用“鲜”字,要求会员单位严格执行“禁鲜令”。
然而,公开信和“禁鲜令”一样,同样遭到地方奶协和奶业企业的联合抵制。26日到27日,来自四川、云南、重庆、广东、青海、新疆、北京、上海、江苏等15个省市的奶业协会和奶业企业负责人以及消费者代表共60多人在成都召开闭门会议。会后,15个省市区奶业协会达成一致意见,公开宣称将联合抵制“禁鲜令”的实施,并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删除不合理的条文。
鲜奶企业一致反对“禁鲜令”
据了解,西部地区数十家生产巴氏奶的企业参加了本次会议。由于国内市场上至少有一半的牛奶是还原奶,而还原奶大都由低价进口奶粉调制而成,所以一旦鲜奶不能标识“鲜”字,巴氏奶企业将面临巨大的市场挑战,甚至将面临破产。因此,参加会议的企业代表一致反对“禁鲜令”。四川雪宝乳业李发抒说,他们企业90%以上的产品都是保鲜奶,如果“禁鲜令”得以实施,企业将遭受致命打击。重庆天友乳业的负责人则表示,现在的进口奶粉一公斤才1.6元,而一公斤原奶至少要2元,如果“禁鲜令”实施了,还原奶和鲜奶将没有任何区别。大量的乳品企业从经济利益考虑,还不如用奶粉去制造还原奶。此外,四川新希望乳业、四川奶奇乐、西安东方乳品厂等代表也认为,“禁鲜令”的实施将给企业带来致命打击。
编写者权威性遭质疑
据了解,“禁鲜令”争论的焦点是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编写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其中明确规定“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所以凡是加热过的食品,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
在前天的会议上,与会代表不但对这一规定表示强烈不满,而且对“禁鲜令”编写单位的法律地位提出质疑。据新疆奶业协会副秘书长高庆超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国家标准……组织实施标准……”,说明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主体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而不是“禁鲜令”的制定者“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他认为这样的专业技术组织是没有这一行政权的。此外,高庆超还认为这一组织不具备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释义权,并认为当前该组织所进行的释义是超越权限的,对释义的公布更是不合法。
奶协将继续为“鲜奶”抗争
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也参加了成都的会议,他表示,如果“禁鲜令”如期执行,造成的后果可能不仅仅是鲜奶企业倒闭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将给养牛业带来沉重打击。短期内奶农将受到直接伤害,卖牛杀牛的事情可能发生;长期来看,中国的民族鲜奶产业将遭受打击。他透露,这次会议是国内奶业界就“禁鲜令”展开的规模最大的一次联合抵制行动,但主要是西部企业参加。如果“禁鲜令”争端得不到合理解决,下一步,中国奶协还将联合华南、华东等地的企业进行联合抵制,继续为“鲜奶”的合法名义进行抗争。
本报记者 李有祥(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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