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宝科控200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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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8日上午在嘉兴戴梦得大酒店(行情 论坛)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648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均为非流通股股东,没有公众股股东参加。会议由董事高存班先生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大会采取记名多数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新洲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浙江允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嘉兴东方物流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依据,双方协商定价为2400万元。 同意以上议案的非流通股股数为64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04年11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国浩集团杭州律师事务所徐伟民律师到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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