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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软件采购风波凸显法规空白(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 08:31 经济参考报
  原定今年6月出台的《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至今依然处于审议阶段,具体出台时间仍未确定。正是由于缺乏了相关法规的具体保障,今年的政府软件采购爆发了意想不到的风波。从2001年开始,北京市政府软件采购基本以购买国产软件产品为主,然而今年国产软件却受到重创,中标产品数量少得可怜;而微软在中标北京市政府软件采购大单后,又被从政府软件采购目录中去除。一次政府采购让当事者均感失落。
政府软件采购风波凸显法规空白(图)
夏文龙 绘

  政府软件采购风波回放

  10月份开始有传言,微软产品有可能入局政府软件采购。虽然有《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该优先考虑国产产品,但在很多地方都不完善,缺乏实施细则。因此,传言逐步变成了事实。

  11月12日全国第一个软件政府采购结果揭晓,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网上公布了招标结果,微软和国内厂商一起中标。但微软产品占据了绝大部分采购份额,而被采购的国内软件还未到百套。此时,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微软中标绝非偶然。

  11月19日,北京政府软件采购结果公布于众,微软公司以2925万元“一次性授权”方式取得了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办公套件正版软件合同,并且包揽北京市政府未来三年内产品升级权,成为本次采购最大的赢家。

  11月24日,整个事件见诸报端,媒体对事件的严重影响提出警示,同时网上也开始有人激烈批驳北京市政府的软件采购行为。

  11月25日,业界权威和评论家将此次违背《政府采购法》精神的采购事件推上浪尖。在当天下午一个名为“linux应用与政府采购研讨会”上,科技部高新产业司副司长李武强留下自己“声讨性质”的发言稿愤然离席。同时,北京市有关部门就微软中标政府采购一事做出公开回应,称采购微软公司一定数量的软件产品,是为了“决定彻底解决使用中微软产品授权不清等问题”。面对各方质疑,北京市政府决定推迟原定签约日期。至此,事情开始向另外一个方向逆转。

  11月26日,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曾经召开紧急内部会议,传言国产软件采购份额会略有提升。

  11月27日,北京市政府采购官方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宣布原定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办公套件正版软件供应商分包项目以采购人要求为由取消,意味着原来独占此项目的微软出局。

  11月28日,在“2004年企业创新大会”上,北京市政府副市长范伯元接受本报记者采访,首次公开回应北京政府软件采购事件,表示微软产品将不列在政府采购目录中,定单确实取消,准备用商务谈判的方式另行采购。

  12月2日,北京市政府软件采购合同正式签署,但是合同规定,入围软件厂商不得公开被采购软件的数量。因此,国内厂商对采购结果一致闭口不言。有人认为,这可能是因为国产软件被采购的数量依旧有限。而与此同时,天津市等地的政府采购结果并没有变化,微软仍然是主要产品提供商。可见,微软仍然是此次政府采购的赢家。

  国产软件企业仍不乐观

  尽管微软产品从北京市政府采购目录中去除,但是这丝毫不能让国产软件企业感轻松,相反,很多国产软件企业认为最终结果可能不会有太大改观。中科红旗Linux销售渠道经理刘坚透露,虽然北京市政府取消了微软定单,并调整国产软件的采购数量,但变化不会太大,作为提供商,他们也只能等待。据他了解,很多地方政府采购都停下来,等待北京最终定夺,以参照行动。对于北京对政府采购的后续处理情况对其他城市的示范作用,他表示难以估计,虽然对取消微软定单非常欢迎,但他现在不论对北京还是其他城市的软件采购也无法抱以乐观态度,而且“上面的态度就是循序渐进,逐步替换!”

  另一家参与招标的企业永中OFFICE市场部工作人员表示,厂商当然期待采购数量能有较大调整,但目前情况看来可能性不大,观望与等待是唯一能做的事。微软虽然被取消采购定单,然而所谓“用商务谈判方式另行采购”只是购买方式的改变,购买的实质似乎难以更改。这位工作人员还感叹道,“我们得到的用户使用后反馈情况,不论功能还是兼容性,都表现的很成熟,对国产软件有‘偏见’的人,希望能在用过之后再发话。另外,在产业发展上,需要政府给我们和其他国产软件一个发展壮大的平台;在法律保护方面,政府也应贯彻现有法律精神,把条款落到实处!”

  从永中OFFICE市场部这位人士的谈话中不难看出,除了具体操作层面上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以外,关于政府软件采购是否应该优先考虑国产产品也仍然存在争论。

  首先是正版化问题。盗版软件泛滥,甚至是政府部门也在使用盗版软件早不是什么秘密,最终政府不得不为“历史遗留问题”埋单来完成正版化。2004年5月初,国务院下发41号文件要求,到今年底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全部采用正版软件。因此,包括北京市在内的诸多政府软件采购购买微软产品正是出于正版化的考虑。从鼓励使用正版软件角度出发,政府部门采购微软产品并没有错。然而,也有专家认为:根基不牢就没有安全可言,把最根本的工程拿给了别人,其它的做的再好也岌岌可危。政府部门关乎国家安全,采用国外软件必然带来种种潜在危险。因此,政府软件采购产品必须国产化。

  其次,仍然有人怀疑国产软件能否达到用户使用的需求。有关专家认为,对于国内软件的兼容和其他技术水平,要在技术层面上探讨,也要从需求层面上来探讨这个问题。要有专业的评估根据政府实际出发准确得出这个技术需求的高度。目前政府办公所经常用到的软件产品,技术含量并不高,在一份政府调查中,有60%多的人认为正在使用的国产软件基本满足要求,还有30%多的人表示完全满足需求。可见,国产软件今非昔比,国产软件与微软之间已基本演变成“差异”而非“差距”。“在这个层面上,先入为主、垄断的最终结果就是个别公司的产品成为了一种行业标准。对变化的恐惧心理和惰性心理使得国产软件很难有所突破,毕竟学习新的东西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目前,我国还没有反垄断法,采用政府采购来“反垄断”就成为必然,也是唯一可行的道路。

  《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急需出台

  一直鼎力支持国产软件的行业权威倪光南在发表自己看法时表示,政府软件采购要“依法”而行。据了解,目前关乎政府软件采购的法律条款与政策,有47号文件(《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0年6月开始实施的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18号文件),2003年开始执行的《政府采购法》,还有正在听取意见反馈的《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的“三公原则”,一是公开原则;二是公平原则;三是公正原则。此外,还有体现社会公众政策的原则,也就是说政府在从事采购活动的时候,应当要考虑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有一个原则是采购国货的原则,这和此次北京市软件采购有直接的关系。《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表述为,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是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也就是在中国境内无法买到,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时候,可以例外购买非本国的货物工程服务。

  但是,尽管有了《政府采购法》的原则,但是其中“度”却很难把握。如何定义“本国软件”?如何界定国产产品是否“达到要求”?采购中国产产品的比例到底应该达到多少?对可预见的争议有否明确依据,还是预留空间?种种操作细节都在等待《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明确规定。

  然而,原定今年6月出台的《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却被一拖再拖。中科红旗刘坚曾对记者表示,由于微软的强大影响力,它支持的许多投资项目与地方利益密切相关,让地方政府难以取舍。还有不愿透露身份的业内人士说,微软非凡的政府公关能力和对中国市场潜规则的了解,使它很“玩的转”,并且让政府平衡外商与国内企业的利益时相当困难,各方压力以及防止将来出现的争议迫使政策制订必然十分谨慎。

  此外,即使实施办法出台,国产软件厂商仍然担心执行的操作性。一些国内软件厂商对记者表示,政策链的完整还需配套相关的监管体制,这样才能将政策落到实处。否则,依然会存在“有冤无处申”的情况。

  作者:王鹤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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