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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双氧水让巨能钙越陷越深(热点关注)(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7:59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记者 郝涛

工业双氧水让巨能钙越陷越深(热点关注)(图)
杨桐摄

  

  正当巨能钙残留双氧水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之时,本报记者接到知情人报料,称天津巨能化学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使用工业双氧水。记者从天津巨能总经理张兴远处也证实了这一消息。目前,卫生部正在对该公司的工业双氧水转化装备进行检验,能否达到食用级双氧水的标准有待验证———

  知情人报料

  巨能钙长期使用工业双氧水

  11月23日下午,本报接到一位知情人王先生的电话,称巨能钙涉嫌用工业双氧水代替食用级双氧水。王先生透露,1996年巨能钙公司刚成立时,其食用级双氧水的原料来自于天津东方化工厂,当时食用级双氧水的市场价格为3800元/吨。1997年下半年,食用级双氧水价格涨到6000元/吨。此时,巨能钙公司考虑到生产成本,选择了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工业双氧水,因其浓度跟食用级双氧水浓度差不多,但价格相对很低。事实是否果真如此呢?记者先后前往沧州和天津实地调查。

  天津巨能

  承认使用了35%的工业双氧水

  11月25日,记者到达河北省沧州大化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双氧水分厂副厂长兼销售处处长王焱告诉记者,沧州大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天津巨能有限公司从没直接的业务往来,但是否有二级经销商与天津巨能有限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则不清楚,因为经销商的业务不受公司限制。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公司宣传部长刘建华告诉记者,直接与他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的客户中没有食品类公司。他们公司生产的工业双氧水说明书上明确规定,工业双氧水不能用于食品相关工业,但二级经销商的业务行为是市场化的,不在他们的控制之内。

  11月26日,记者前往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访,在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办公室,记者见到了天津巨能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兴远。记者向张兴远核实公司是否用工业双氧水的事实,他表示公司用的浓度为35%的工业双氧水来自于经销商。记者追问工业双氧水产地和品牌时,他回答只要能将工业双氧水转化成食品级的就行,不管是哪个品牌的工业双氧水都一样。

  张兴远称,选用工业双氧水不存在节约成本的考虑,主要原因是当时天津东方化工厂停止生产食用级双氧水,而当时国内对食用级双氧水还没有统一标准,他们才参照1980年世界粮农卫生组织制定的双氧水标准,将工业双氧水处理达到食用级别后代替使用。目前公司有一套对工业双氧水进行处理的设备,用于将工业双氧水处理达到食用级别后作为原料之一生产L-苏糖酸钙。

  对此,记者电话采访天津东方化工厂。主管双氧水销售的副厂长吴勇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是中国北方唯一的一家生产食用级双氧水厂家,从未停止生产食用级双氧水。另据记者了解,目前浓度为35%工业双氧水的价格为1300元/吨,而浓度为35%的食用级双氧水的价格在7000元/吨左右。业内人士透露,天津巨能有限公司每年消耗掉的双氧水在400吨左右,可见选取用工业双氧水的确可以大大节省成本。

  专家认为

  工业与食用双氧水不能互代

  据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行业信息处处长王震宇介绍,双氧水依据用途分为食用级和工业级,来源不同。食用级双氧水来源于水的电解法,可用于食品加工过程或者药用,但是最终食品中不得检出。而工业级双氧水来源于蒽醌法,因为制备方法决定了工业双氧水含有一定量的蒽、醌和重金属等对人体有害的杂质,蒽和醌是已经在科学上被认定的致癌物。所以工业双氧水只能用于造纸、印染等工业。

  王震宇指出,在卫生部制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1996)中,双氧水作为食品添加剂被严格控制使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双氧水,其使用范围限于生牛乳保鲜和袋装豆腐干。其中,用于生牛乳保鲜时,严格控制使用量,而使用范围限于黑龙江、内蒙古地区,如需要扩大使用地区,须由省级卫生部门报请卫生部审核批准并按农业部有关实施规范执行。对于袋装豆腐干,限制为0.86g/L,并且不得被检出有残留量。

  据天津巨能化学有限公司经理张兴远介绍,巨能钙的主要原料L-苏糖酸钙由天津巨能化学公司生产,其生产过程为维生素C+碳酸钙+过氧化氢,生成L-苏糖酸钙+草酸钙+二氧化碳,最终产品巨能钙由北京巨能新技术产业公司生产,其生产过程为L-苏糖酸钙+辅料,然后压片成型产生巨能钙片。

  业内人士透露,食品卫生法规定,过氧化氢在生产过程中过量20%,反应结束后要除去。如不除去,就会带进生产巨能钙的原料—L-苏糖酸钙中去,最终带进巨能钙钙片中去。

  虽然天津巨能化学有限公司不是食品生产企业,但也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王震宇认为,食品企业将工业双氧水替代食品级双氧水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在法律上也不允许。

  主管部门

  有待国家局出调查结果

  针对媒体报道巨能钙残留双氧水风波,天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处处长詹丽梅表示,她也是从报纸上看到的有关天津巨能化学公司出问题的消息,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她不对媒体报道的巨能钙风波进行评价。

  针对天津巨能化学有限公司的工业双氧水转化装置是否达到有关部门的认证和审核这一问题,詹处长说,天津巨能化学公司是有8年之久的公司,巨能钙是经卫生部批准后才开始生产经营的,并严格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检测程序,是一个合法企业。天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成立,至于巨能化学公司的内部装置的认证和审核,其职能可能分设在别的部门。

  11月27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天津巨能化学公司总经理张兴远,再三要求去他们公司现场查看工业双氧水的处理设备和相关将工业双氧水转化成食用级双氧水的生产记录。张兴远以“目前他们公司已经统一宣传口径,天津公司接受采访必须经过北京总公司的同意”为由拒绝。

  记者发稿前,电话采访了中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秘书长王茂起向记者透露,近几天卫生部正在对天津巨能化学有限公司的工业双氧水转化装备进行检验,能不能达到食用级双氧水的标准有待验证。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市场报》 (2004年12月03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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