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黎珊 从明年起,我国零售药店将被分为“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并在门口挂上相应的销售标志。因此即使拿到医师开具的抗生素处方,也不一定能够在市场上的每一家药店买到需要的抗菌药品。此外,到2005年底,药店内的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出售。
政府管理部门
药店分类本为民
药监局一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现有大小不等的药店20万家,零售药店的挂牌是为了加强处方药的管理,杜绝那些无条件与能力的药店也去经营处方药。毕竟是药三分毒,出于老百姓对用药知识了解的不全面,特别是处方药,患者若自行使用会有很大的危险。药店这样的分类可以更有效的保护老百姓的用药安全,同时也是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深化和补充,是加强零售药品管理的重要措施,对整个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百姓发愁
有了急病怎么办?
尽管这项政策是为了老百姓的用药安全,但市民对此分类管理并不完全理解。记者在金象大药房、王府井药店、德威治大药房等随机采访了十几位消费者,他们都认为国家制定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可对于老百姓来说却是有利有弊,其中最大的弊端就是购药麻烦多了。
“开药店不就是为了老百姓方便吗?这样一分类,我们有可能买不到自己需要的处方药品,万一有个急用怎么办?”一位韩女士这样向记者抱怨。另外一位何先生也表示,自己因为心律失常经常吃“慢心率”,到药店买药图的就是药价便宜和买药方便,如果这一政策实施的话,每次都得先到医院挂号看病开处方,再到药店买药,所花费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挂号费等加起来都要比一瓶“慢心率”贵不少。
一位了解这个政策的孙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政策也会造成农民用药更加困难。本身农村医疗水平就很落后,能开设药店就已经很不易了,而这样分类会让农民为了买上一盒处方药赶上十几里路,去挂号取药,不说是金钱上的花费,就是从时间上也不太现实。
业内质疑
操作执行有困难
“‘处方药店’与‘非处方药店’之分”除了给百姓带来许多麻烦之外,在实际的执行中也遭到了业内众多的“质疑”。
记者走访了北京几家零售药店,在东四环附近的一家药店,一位姓李的店长非常疲惫的告诉记者,自从公布分类管理之后,这十几天不得不反复地向众多顾客解释“处方药店”并非“处方药专卖店”的疑问,同时也在考虑万一“荣幸”地被挂了“处方药店”的牌子,这药店的生计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他向记者大吐苦水,7月1日起须凭处方购买抗生素的“限售令”已经让零售药店吃尽了苦头,抗菌药的销售量急剧下降。以前光卖抗生素每天就能有一、两万元的收入,现在因为医院不愿意处方外流而采取的各种政策,使药店每天的处方量也就不过10张左右,受此影响一天的利润有时缩水到几百元。过去许多人图方便,在家门口的药店买处方药,若以后实行了这样的分类管理,凭处方才能在药店买到处方药,使消费者奔波于医院与药店之间就是为了拿张处方单,照此下去谁还会在药店买处方药呢?这几乎意味着零售药店将失去处方药这块销售市场,同时也意味着药店的经营和生存会遭受非常大的冲击。
目前非处方药有4000余品种,而能在药店卖的处方药只有1000余个品种,其中还包括500多个属于“严控”的抗生素品种。在处方流入药店一直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假如被划分为“处方药店”,对于那些本来就难以为继的药店而言,没有了处方就等于断了活路。
一些负责此项工作的业内人士也认为,零售药店实行分类管理从理论上来讲是一件好事,是零售药品管理的进步,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处方的真伪辨别就很难,特别是在目前我国还没有处方笺管理办法的情况下,药店难以辨别哪个是真处方,哪个是假处方;二是药店为了生存将处方药卖给无处方的人,谁来监督?只靠药品监督部门能查的过来吗?如果这些问题不给予处理与解决,在零售药店凭处方购买处方药在具体的实施上会非常难。
《市场报》 (2004年11月26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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