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亚康姆旗下的MTV频道早已与内地展开合作。本报记者 吴伟洪 摄
广电节目制作对外资开放
中方持股不得少于51%,相关规定自28日起施行
忽如一夜春风来,内地从事文化产业的相关企业,在这个寒风飕飕的日子里感到了丝丝暖意。记者昨日从国家广电总局法规处负责人处了解到,《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务和国家商务部审议通过,自11月28日起施行。
广电总局借机首次公开表示,11月28日以后,外资媒体公司可以入股国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但中方投资人持股不得少于51%。同时,不得设立外商独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而时政新闻和与新闻有关的专题、专栏节目仍是外资媒体的禁区。
中方仍须绝对控股
期待已久的新法规给现有的合资协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据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经营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均适用《规定》。《规定》所称“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是指境外专业广播电视企业与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境内其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合资、合作设立的专门从事或兼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业务的企业。广电总局和商务部将根据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全国合营企业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规定》指出,外资入股国内广电公司是指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境内合资、合作设立专门从事或兼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业务。《规定》明确禁止外商独资广电企业进驻中国,同时禁止私有证券基金等不具备媒体业务资格的金融投资者参与入股国内广电企业。
中外合营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中方应有一家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外方应为专业广播电视企业。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设立专门制作动画片的合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须由中方委派。中方可以以现金方式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外方须以现汇方式出资。
时政新闻仍是禁区
有专业分析人士指出,《规定》降低了对外资进入大型国有媒体集团的要求。但是,国家对外资入股广电公司仍然有很多约束。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可以制作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等广播电视节目,但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和同类的专题、专栏节目。合营企业制作电视剧须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关规定另行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合营企业每年应当制作不少于节目总量2/3的中国题材的广播电视节目。国家鼓励聘用中国专业人员参与合营企业的节目制作。
同时,合营企业与境外其他机构合作制作或吸纳境外其他资金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制作节目规定管理;在国内发行境外广播电视节目,按有关引进境外节目规定管理。国家鼓励合营企业向境外发行、销售或代理出口各类国产广播电视节目。合营企业不得委托或租赁给外方、境外机构或在境内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不得让外方或其他境外机构、境内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承包经营。
国内企业普遍看好
广电总局法规司司长朱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广电总局希望降低门槛,使私有企业能与国有企业共同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有业内人士为此指出,《规定》也给众多国内电影电视制作公司提供了开拓国际市场的可能性。
就《规定》给业界带来的影响,电广传媒有关受访人士表示,《规定》在中方控股的前提下引进外资,是对产业的一个促进。这是与今年3月份广电总局下发的《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一脉相承。维亚康姆集团驻北京办事处的相关人士表示,公司一直在与内地电视台开展合作,主要体现在类似文化和音像产品制作方面,例如,继MTV频道与内地展开合作后,维亚康姆旗下的尼克儿童频道最近也获批,与上海文广集团建立合资公司。据称,这是境外媒体中第一个获得中国政府批准建立的合资企业,“而成立合资企业与《规定》的出台并无关系”。
光线企业总裁王长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的出台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标志着广电行业只剩下两个未开放的领域——不可拥有频道本身及从事新闻制作。
外资传媒摩拳擦掌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除了维亚康姆外,默多克的新闻集团在香港的星空传媒及合资电视台凤凰卫视,已经在中国内地播映节目。另据《亚洲华尔街日报》报道,预计在法规于11月28日正式生效后,中国将会出现一轮小规模的海外投资热。报道说,正如许多业内观察人士所预期的,《规定》禁止私有证券基金等不具备媒体业务资格的金融投资者参与。报道也指出,《规定》还将给众多中国电影电视制作公司提供开拓国际市场的可能性,因为《规定》降低了对外资进入大型国有媒体集团的要求。新闻集团旗下星空传媒集团(中国)总裁戴维斯说:“这将在我们的业务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一直在与几家潜在的合作伙伴进行磋商。中国付费电视节目的推出引出了大量新的节目内容需求。”
但外资涌入的理由恐怕没有戴维斯所说的那么简单。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随着《规定》的出台和实施,资本的逐利本性表露无遗——国家工商总局的资料显示,去年中国电视广告营业收入达30.8亿美元。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已要求广播电视台在2015年前完全采用数码广播付费电视标准,电视台当然需要更好的内容来吸引观众缴纳数码订户费。国家工商总局的资料显示,去年中国电视广告营业收入达30.8亿美元。 本报记者 汪江涛责任编辑:张克然姚虹(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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