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有鼓励放贷之意。本报记者 曹原 摄
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将下调至3%
业内人士称此举旨在鼓励金融机构放贷
本报讯(记者谢艳霞 实习生郭晓莉)昨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有关通知称,自2005年1月15日起,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3%,而目前3个月以下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为5%。接受采访的几位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人士称,央行此举可能有鼓励金融机构发放短期外汇贷款之意,但并不意味着中国的货币政策出现重大松动。
央行昨日向其辖内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等机构下发《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规定》称,从2005年1月15日起,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3%。有关金融机构应于2005年1月15日前将外汇存款准备金交存至央行在中国银行开立的外汇准备金存款专用账户。但央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不计付利息。倘若金融机构出现严重支付困难申请动用外汇存款准备金,应当报经央行批准,但不得挪作他用。
记者翻阅央行于1996年下发的有关通知发现,金融机构3个月以下外汇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为5%,3个月以上外汇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为3%。较之现行规定,各金融机构3个月以下外汇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将下调2%。
央行此举有何政策意图呢?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一位资深人士称,从理论上讲,央行此举有鼓励金融机构放贷的意图,因为缴存准备金下调后,商业银行将可放贷更多的短期外汇。事实上,近两年银行体系外汇存款增长迅速。记者查阅央行网站发现,9月份主要金融机构所持有的外汇存款余额上升至1兆2661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水平,较8月份增加389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则大幅增加1223亿美元。
但建行一位国际业务资深人士则认为,外币并非主要币种,其利率和准备金率并非央行操作的主要货币工具。此次将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为3%,并非较大的货币操作动作。更何况,企业外汇贷款并非如人民币贷款那样自由,因而外汇贷款虽有增加但增幅不大,各银行外汇贷存比并不高。责任编辑:张克然姚虹(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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