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个人债权可以获得全额赔付?
原文:个人储蓄存款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合法本息全额收购。
解读:全额收购部分只是存在银行的储蓄存款和客户存在证券公司账户上的现金部分,并不包括已经买了股票的部分。
案例:如李先生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有股票账户,上面存有保证金20万元,长江电力股票50000股。假设保证金获得50元活期利息,长江电力派发股息500元。如果该证券公司被处置,李先生本金20万元、利息50元、股息500元,都可以获得全额赔偿。至于50000股长江电力,如果未被证券公司挪用,那么不在其内。问:哪些债权不被收购?
原文:收购实行名实相符的原则,凡个人以机构名义或机构以个人名义对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不纳入收购范围。
解读:如王先生用单位名义购买10万元信托产品,现在该信托公司被处置,王先生以单位名义购买的10万元信托产品不能被收购。
案例:又如某公司用王先生的身份证购买100万元信托产品,现在该信托公司遭到处置,由于王先生的身份已无法确认,因此该公司的100万元信托产品将不被收购。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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