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河南省工商局获悉:为了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保障老百姓放心消费,河南省将在全省大中型市场内全面推行先行赔付制度。
所谓先行赔付制度,是由经营者向市场开办方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在日常经营中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当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如果责任在经营者,市场开办者要对消费者实行先行赔付,以此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河南省有各类消费交易市场5000余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工商部门在全省33个省级文明诚信市场试行先行赔付制度以来,取得较好效果,目前该制度将在全省大中型市场推行。
(信息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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