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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外贸从分割走向一体化的历史过程与动因分析(组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08:32 商务部网站
  一、我国内外贸长期分割的历史与原因

  内外贸分割是我国与前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包括前苏联、匈牙利等在内的)特有的流通体制,一度流行于上个世纪50到90年代。美国、日本、西欧等市场经济国家从未实行过这种体制,而是将内外贸放到国家的整个经济体系中统筹管理。随着前苏联解体,东欧巨变,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世界历史发生了重大变迁,内外贸分割这种带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的体制在上个世纪末逐步被取代。

  内外贸分割体制在我国有长达50年的历史。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11月1日,政务院成立了贸易部,统一管理国内贸易和国外贸易。政务院于1950年3月10日颁布《关于统一全国国营贸易实施办法的决定》,确定贸易部是全国的国营贸易、合作社贸易和私营贸易的总领导机关。1951年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关于贸易工作职权划分的决定》明确了贸易部的五项工作内容:1、根据政务院和政务院财经委员会的指示发布全国贸易方针、政策、计划及重要制度,并监督其实施。2、掌握国营贸易系统的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上缴利润、贷款及固定资产折旧、决定与监督国营贸易一切全国性的物资调拨。3、举行对外贸易谈判与签订商约。4、发布全国物价方案。5、指导与管理市场及私人商业。这种内外贸易合一、公私合营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于统一全国市场,打击投机倒把,稳定物价、恢复生产、活跃内外贸易、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但这种内外贸易合一的大流通、大市场格局只保持了三年。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决定撤销贸易部,成立商业部、对外贸易部、粮食部,自此开始了我国内外贸分割的体制。1952年之后,流通管理体制又进行了多次调整和频繁变动,但都固定在内外贸分割这一基本框架之内,直至2003年3月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商务部,才正式宣告这一体制的结束。

  内外贸分割的体制有其理论根源和现实基础。它曾经是前苏联创立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由于前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领军作用,其政治、经济制度等均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其他成员国所仿照实行。当时实行的是产品经济和计划经济,在沿用列宁的外贸实行国家垄断思想的基础上,我国根据建国初期的经济形势和特殊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决定对外贸实行国家专营。

  不管是管内贸的商业部或内贸部,还是管理外贸的外贸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都是以国家所有者的身份管理国有内外贸企业,这种管理不是一般的行政管理,而是将财务、经营等包括在内的大包大揽,因而形成了行政管理与资产管理不分、政企不分、条块分割、内外贸分割。但客观地讲,实行这种体制是受当时环境制约。在经济实力薄弱、商品匮乏、帝国主义国家实行经济封锁、贸易不发达的条件下,这种分割和外贸管制对利用有限的物质资源、扩大出口、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曾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内外贸分割的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主要表现在:

  1、不利于综合运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内外贸各自画地为牢,内贸行业不能经营进出口贸易、外贸部门不介入国内市场业务,彼此隔离,信息阻滞;商品交叉经营,流通环节增加,人为造成供需矛盾、价格扭曲、成本上升和市场资源浪费。

  2、在政府行政管理上,从中央到地方内(含商业、粮食、供销等)、外贸各设一套机构,各拥有一套体系和班子,既不符合行政管理精简、便民的原则,造成行政资源浪费,行政效率低下,也无法形成政府对整个流通的统筹管理。

  3、不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世界贸易体制的要求。20世纪末,世界上除中国、古巴、原南联盟等个别国家外,其它国家都是内外贸合一。中国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改变这种体制。

  二、内外贸一体化的推进与依据、动因

  内外贸一体化是针对内外贸分割而出现的一种理论观点、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最早由原内贸系统和一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流通业研究的专家学者提出这一命题。实践走在理论前面,深圳早在建市之初就设有集商业、物资、外贸、旅游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能于一体的生产市场办公室,后改称为贸易发展局。厦门则自1984年始一直设立一个专施内外贸一体化管理的政府职能机构(最早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后改为“市贸易发展委员会”,2003年又改为“市贸易发展局”)。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内外贸一体化的探讨成为热点。1999年9月,一部分长期从事商贸行政工作的同志和一些长期从事流通研究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学学者,就内外贸行政管理合一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力主形成政策统一、竞争有序、高效畅通的内外贸易合一的商品流通管理体制和体系,受到当时有关部门的肯定。从事内外贸行政管理工作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主营内外贸业务的企业更多地参与进来,呼吁尽快改革内外贸分割的管理体制,这种呼声越来越高,逐渐形成共识。2003年3月,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商务部,标志着内外贸一体化进程的正式开始。商务部整合了以下机构的职能:国家经贸委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计委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外经贸部的所有职能。这样商务部就成了主管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政府部门,内外贸分割的局面从机构设置和形式上宣告结束。在商务部宣告成立后,省、市、自治区地方政府也根据各自情况逐步进行机构和职能调整,而不少企业已在内外贸一体化实务方面取得很大进展。

  如果说内外贸分割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流通行政管理制度安排,与商品经济和贸易不发达、市场管制等相适应,那么,内外贸一体化则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建立大市场、大流通,提高流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前提条件,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同世界贸易体制接轨的必要手段和内容。内外贸一体化的动因和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内在要求。

  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商品、资本、技术、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企业在统一有序的大市场下公平竞争,以此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

  从商品和服务市场的主客体来看,内外贸一体化的指向无疑是市场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开放、公平竞争。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外贸流通企业所处的特殊地位,国家在进出口经营权、配额、许可证、贷款等方面都给予了许多优惠。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外贸垄断的格局逐渐改变,内贸企业、工业企业经过批准也可经营一般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具备平等的进出口权利。国内外市场的开放既为内外贸一体化创造了条件,也促使内外贸一体化不断深入和发展。

  (二)提升我国流通产业地位,促进流通产业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1、内外贸都属于我国流通产业范畴。流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上升和对流通产业整体认识的提高,客观上加速了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传统上我国是重生产、轻流通。但这些年这种情况有了根本性转变。目前流通正从末端上升为先导行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创造产值,吸纳大量就业,引导生产,增强需求,拉动其它产业的发展。我国已从短缺经济过渡到过剩经济时代,国民经济也应由围绕着制造产业运转变化为以流通企业为中心。未来的流通产业应定位为国民经济的龙头产业,向上引导整合制造产业,向下引导消费,实现价值。正是基于对流通整体认识的提高,内外贸一体化问题才引起人们的重视。因为只有内外贸实现了融合,才能使流通产业得到全面发展,才能加快流通产业的现代化,从而提高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

  2、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核心的新技术革命正在改变着流通产业的运作方式,它打破了时空的限制,减少了流通环节,实现了生产-消费在广阔的空间范围内的即时互动。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并迅猛发展,在催生新经济和推动流通产业现代化方面表现出巨大的能量。我国电子商务与多数发达国家基本同时起步,目前电子商务活动已经进入到几乎所有商务领域。但目前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很多,如业务主管部门不明确,社会性基础设施不完善、社会化物流配送体系不发达、相关法律制度不配套等。要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这些具体问题,充分发挥电子商务无空间距离、快速交易的优势,必须有一个内外贸一体、统一大市场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

  3、现代流通组织的大型化、集约化和连锁化程度越来越高。流通企业通过兼并、联合、连锁等形式,形成区域性、全国性以至全球性的大型企业集团。最突出的就是美国的沃尔玛,已连续三年在财富500强中排名第一,其总店数达4000多家,雇员100多万。相比之下,我国流通企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表现为“弱、小、散、差”。要改变这种局面,迫切需要打破地区、行业分割、内外贸分割、国外和国内市场分割、系统内外分割,进而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自然形成(不是根据行政意志强行组织起)一批有竞争力的流通企业集团,提高我国流通企业的组织化程度。

  (三)经济全球化浪潮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外在压力与挑战。

  当今世界正处于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经济全球化浪潮之中,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参与其中,不可能置身其外。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正是这种趋势的表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能够使我国在更宽广领域和更深层次加入国际分工体系,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我国流通产业的发展。

  流通产业的国际化趋势要求我国流通产业的发展要有国际化视角,面向世界,发展自由贸易。外贸具有国外客户、信息渠道(一百多个国家驻外商务代表)、国际贸易网络等资源优势,内贸具有国内客户、信息渠道、密集的商业网点、仓储物流设施等便利的条件。实行内外贸一体化,这些资源和市场就可以结合起来,互为依托,实施“走出去”与“引进来”并举的战略,提高我国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在今年抗击禽流感的斗争中,内外贸联合,国际国内市场互动,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许多地区和企业也已经在内外贸一体化方面初见成效,如浙江两大专业市场义乌小商品城和绍兴轻纺城在获得外贸进出口权之后,在内外贸之间架起了桥梁,组织货源出口,组织经营者到境外办分市场,使外贸主体更加多元化,大大拓宽了出口的渠道。

  世界贸易组织要求一国经济运行由过去的国内、国外两套规则并为一套规则,即在政策、管理、机制、体制上高度统一。与其说是中国的企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如说是政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上看,约束的主要对象是成员的政府,而不是企业。世界贸易组织的23个协议、492页纸,只有两个条款提到企业,其它都是规范政府的行为。我国政府管理体制中存在许多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相适应的方面,都需要改革。从这方面来看,实现内外贸一体化,消除行业和地区壁垒,实行对社会商务的统一管理,也是适应世界贸易体制的外在要求,与世界贸易体制接轨的必然选择。

  (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动。

  内外贸一体化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经济发展所决定的,而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对内外贸一体化起了推动作用。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随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始于80年代初,以机构改革为切入点和重要的手段和内容,每一次都伴随着机构和编制的缩减、整合,以及更深层次的政府职能变革。从流通领域来讲,1982年3月国务院决定将商业部、粮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并为商业部。十年后的1993年3月,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商业部、物资部,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统管国内贸易(但1995年5月,供销合作总社从国内贸易部分出,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998年3月,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国内贸易部改组为国内贸易局,属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主管国内商品流通行业的行政机构。2003年3月,撤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等,组建商务部。由这条轨迹,也能比较清楚地看到改革的意图,通过整合机构,缩减编制,简政放权,逐步减少人治色彩,走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之路。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更是依法行政,实现政府职能转换,重新定位政府角色的一个大突破,其基本原则是合法与合理原则、效能与便民原则、监督与责任原则。在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过程中,也应按照这一思路来理顺行政管理机制,取消不合理、不公平、不合法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减少政出多门,互相推诿的现象,努力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提高行政效率。作者:张育林研究人员商务部 研究院 国内贸易与市场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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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贸研院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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