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业主、物业公司及开发商的共同努力下,才能营造出适宜人居的社区生活
随着住宅市场的发展,人们对社区物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居住环境不仅整洁、有序,还要使住宅在良好的物业管理下达到保值增值。但在实际当中,北京很多小区很难形成安定、祥和的居住气氛,业主与物业公司甚至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不断。有专家指出,小区要营造出祥和的居住氛围需要业主、物业公司及开发商三方的共同努力。
从某种意义上讲,业主、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所以三方应建立良性沟通,这样才能营造出整洁、有序、祥和的社区氛围。实习记者周晓东摄
业主要确立正确的财产观
不要在小区公共场所私搭乱建,影响社区应有的安定、整洁与祥和的居住氛围。
据统计,在北京数千家小区里,因维权而出名的小区比比皆是,如大西洋新城、鹏润家园及美丽园小区等。
除规划部门的历史遗留问题外,保护业主私有财产的法律体系的缺位也是加剧小区物业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由此,银枫家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北野称,营造详和的小区环境需要业主具有良好的财产意识,确定正确的私有财产观以有效杜绝小区纠纷。
目前小区业主普遍缺乏正确的私有财产观,有的业主在楼顶、外窗、公共楼道私搭乱建,不听从物业公司的管理,使很多新建小区成为新的大杂院,破坏了小区的形象,也影响了城市景观,引发了邻里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使小区物业贬值。
这些现象不仅表明业主缺乏正确的私有财产观,也说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管理不到位,没能引导业主共同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影响了社区应有的安定、整洁与祥和的居住氛围。
北野认为,小区业主应该建立“共有财产”即“物权”概念,与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维护好小区公共设施及内外环境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私有财产,使房产保值增值。
小区应形成三方利益共同体
为保证社区良好的居住氛围,业主、物业公司及开发商应在保证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进行良性沟通。
在一个小区里,业主、开发商和物业实为共同体。三方面必须达成共识,才有可能维护好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任何一个方面不配合都很难达到这一目的。在这一点上,三方面的利益是一致的。
目前很多纠纷及冲突就是因为三方缺乏良性沟通与交流。如某些小区更改规划,可能并不完全是开发商的原因,所以业主即使要维权,也应理性维权,本着解决事情的角度出发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尽量不要做出一些过激行为,否则会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及小区原本良好的居住氛围。
有专家建议,小区要达到一种祥和的居住氛围,应建立一些缓冲社区冲突的机制。这就要求物业公司必须通过业委会与业主定期进行交流,把一些潜在的矛盾有效地化解掉。同时还要加强社区文化的建设,以凝聚社区氛围。
物业收费宜建立监督机制
物业公司应定期通过业主大会公开财务报表,以取得业主的信赖。
北京金华园小区管理委员会委员雍静姝认为,物业公司应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小区物业管理,并定期公开财务报表,通过透明收费、公开收费标准来建立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相互信赖。
就物业公司方面而言,北京天海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军认为,令物业公司最难处理的就是开发商遗留问题,如更改规划等,所以当小区发生纠纷时,物业公司首先应作为中间人,在三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协调,尽可能化解矛盾。
业主感言
物业费要物有所值
武夷花园业主朱女士:业主花了钱要物有所值,物业公司还要将所有收费账目向业主定期公开。
好物业应见微知著
怡海家园业主陈先生:物业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等;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吴海花《新京报》新闻热线:010-96096333页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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