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的浙江,超限超载车肆虐。有人预言,浙江经济发达,超限超载很难治本。
“下决心治好‘双超’顽症!”这句话成为浙江交通系统时下最坚定的口号。它把人们的目光再次引向这个改革开放后得以新生的沿海省份。
仅仅3个月,浙江治超已开始深入到治理源头。
高层共识
车辆超限超载是长期累积下来的一个顽症。借全国统一行动的东风,浙江省一开始就痛下了“要治理就要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的决心。
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指出,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内容来抓”。省长吕祖善在7月20日作出重要批示:“要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同时,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治理双超的长效机制。”
省政府领导还多次带领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亲临一线督查指导。浙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雷厉风行。
5月11日国家七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浙江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实施方案》要求,于5月18日成立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
5月20日,浙江省交通厅成立厅治超领导小组,明确交通系统内各部门职责,并抽调精兵强将20余人组成治超办公室,下设宣传督导组、路面整治组、政策源头组、动力保障组和综合协调组,各市、县(市、区)相应成立治超领导小组,确保治超工作的有效运转。
5月28日,浙江省召开全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与“信用浙江”、“平安浙江”的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抓实抓好,特别是扎实开展路面执法、“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整顿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在大会上部署交通部门治超工作;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景华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公安部门积极主动打赢治超“攻坚战”。
6月14日,时任交通部副部长胡希捷一行检查了浙江治超相关工作,对浙江营造的治超氛围表示满意。胡希捷指出,部党组对治超非常重视,治理超限超载意义非常深远。要科学地治、坚决地治,执法工作一定要严格、文明、规范。这样老百姓才信服。
治超工作是浙江省交通系统今年的一件大事,也是近阶段的中心工作。全国统一的治超行动6月20日打响,浙江省副省长王永明、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小玲、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和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景华等分别率队督查这次史无前例的治超大行动,全省46个执法检查站(点)拉开路面整治超限超载的大幕。齐抓共管
全省治超战斗打响后,11个市展开统一大行动。
杭州市经省政府批准成立7个联合固定检查站和10个流动检查点,对超载车辆集中治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始终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各联合检查站每天共出动交通路政、运政和公安交警及后勤保障人员约600余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查检,截至8月31日,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9123辆,卸载吨位70119.6吨,超限车已从治超前的80%,下降到18%。
宁波市在强化路面执法的同时,加强治超的源头管理,国际集装箱车辆在治超初期得以平稳过渡,确保国际集装箱不压港、不滞港。截至9月12日,宁波市已办理更正手续3979辆。
温州市在短期内落实4个固定检测点及停车、卸货场所,共平整临时卸货场地30000平方米,搭建临时检测用房,处理用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货物临时存放棚屋和检测棚2000平方米等。在注重硬件设施投入的基础上,强化软件投入。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方面的培训工作。
绍兴市加强县乡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全市4个检查点均分布在国省道,高速公路、县乡公路成了超限运输治理的“盲点”。为此,绍兴及时调整治超策略,采用固定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整治超限车辆,对县乡公路超限运输起到一定遏制作用。
湖州市采取区域内流动式治超和重点地段结合环境建设开展集中治超。针对11省道妙西段矿产业集中,实行为期一年的24小时不间断管理,整治3个月来已收到明显成效。
截至8月22日,嘉兴市已完成2020辆“大吨小标”车辆的恢复工作,恢复吨位5385吨,占应恢复车辆的40%。
金华市采取区域联动,齐抓共管,确定12条县乡公路为重点巡查线路,涉及7个县(市、区)。对这些重要线路的重要路段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抽调人员,集中整治。目前,全市共设置近10个流动巡查点,交通48名执法人员和当地政府、公安交警组成联合执法小组,联合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衢州市治超后呈现“两少、两升、两稳”格局。“两少”即路面行驶超限超载车辆减少,交通事故减少。据统计,全市货车超限率从治超前的90%下降到目前的6.69%。“两升”即运价合理回升,交通流量逐渐回升。
台州市货物运价有所回升,整个运输秩序基本平稳。全市货物运输价格平均回升50%左右,个别货物上升100%;蔬菜运价上涨60%至70,蔬菜价格上涨1.2%;鲜活产品的运价上涨60%至70%,价格上涨4.2%;重点物资如煤、粮、油等的运价分别上涨50%,价格上涨0.5%;水泥、钢材等运价分别上涨50%/至60%,价格上涨3%。
丽水市出现了超限运输率下降、交通事故率下降、大吨小标率下降和车流量上升、运价回升、汽车生产企业效益上升的好势头。
舟山市的超限货运车辆,主要装运的是鲜活水产品和纺织机械品,而水产的加工输出是舟山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处理不好会对全市渔业生产和水产品加工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舟山为此一面加强宣传,另一方面抓好源头管理,并采用劝返式的方法,主张哪里来回哪里去,不卸载不予放行。整个治超基本实现了原定的超限运输不出岛。成效初显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浙江省的治超工作已取得阶段成果。省治超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小玲透露,全省车辆超限超载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单车超限超载量明显下降;因超限超载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运力结构得到优化,货运市场价格合理回升;“大吨小标”车辆吨位逐步恢复,源头治理开始起步。全省生活日用品供应保持正常,重要物资运输基本畅通,人民生产和生活秩序良好。
据省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截至9月21日18时的统计显示:6月20日上午9时至9月21日上午8时,全省交通、公安共出动执法人员147005人次,查处超载超限车辆54915辆,卸载车辆30953辆,卸载吨位301835吨(平均每天查处超载超限车辆590辆,卸载车辆332辆,卸载吨位3246吨)。截止9月17日,全省共有货运报停车辆25116辆,报停吨位86417吨。9月15日,全省高速公路网车流总量有所上升,为322682辆,比6月19日前平均流量上升了7.86%,其中一类车上升6.91%;二类车上升5.79%;三类车下降1.95%;四类车上升84.22%;五类车上升460.38%;六类车上升2.20%;七类车上升20.33%。
治超以来,浙江省交通事故率连续下降。7月份交通事故发生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8.86%,死亡人数下降5.41%;8月份交通事故发生起数同比下降19.53%,死亡人数下降4.24%。
另据省交通厅分管治超工作的副厅长薛振安介绍,交通会同公安、经贸等部门对“大吨小标”车辆进行吨位恢复,并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治理整吨,截至8月30日,全省共恢复大吨小标车辆19617辆,占全省大吨小标车数的32.47%。
浙江治超成效初显,按浙江省交通厅厅长赵詹奇的话说,交通部门做到了“十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预案到位和保障到位。从而确保了全省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确保了社会、经济的稳定。
作为经济活跃,物流人流集中的省份,浙江省的治超工作任务相对较重,难度相对较大,但还是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王永明副省长在全国治超工作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中,认为浙江省有四方面经验值得总结:一是坚定决心,取得了思想认识的高度一致。车辆超限超载是长期累积下来的一个均顽症。为贯彻温加宝总理“要治理就要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的指示,习近平书记、吕祖善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王永明副省长等领导多次亲临一线督查指导。各地在加大领导力度的同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达到了治超工作家喻户晓的目的,消除了部分车主和司机“又是一阵风”的侥幸心理。二是各方齐心,建立了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交通、公安、经贸、工商、质监、物价、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七部委《实施方案》,形成了协同治超的工作氛围。三是以铁石之心执法,形成了以铁石心肠、铁的手腕进行“卡上查、点上测、路上巡、面上堵”的高压态势。四是顺应民心,初步达到了规范交通运输市场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双赢”效果。治超工作较好地坚持了“治保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有效地防止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现象的发生,几个月来全省道路交通运输基本正常、有序,没有发生因治超工作引起的恶性、群体事件。
对症下药
浙江省冷静分析治超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一,源头管理依然是难点。主要是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车辆装载货物源头控制。国家发改委已发布四批《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公告》,但浙江省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仅完成了32%,进度在全国排位不靠前。对货物装载源头尚无有效的控制办法,尤其是在一些物流集散地,货物装载行为主要由货主进行,车主和加驾驶员无法左右车辆装载重量。动力结构调整指导意见至今未出台,社会购置货运车辆目标不明。第二,高速公路和县乡公路超限超载问题突出。大量超载车辆避开治超检查站绕道行驶,或绕道高速公路,造成高速公路超限载车辆剧增,或绕道县乡公路,严重破坏公路设施,造成事故隐患。第三,车辆非法改装行为未得到有力打击。前一阶段的宣传和整治对车辆非法改装行为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这种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第四是治超体制有待优化和完善,全省治超标准还不能完全统一,信息交流工作比较薄弱等。
省治超领导小组负责人认为,治超工作是长期的、复杂的,不可能一蹴而就,稍有放松,车辆超限超载就有可能反复,稍有不慎,前期工作就会功亏一篑。而且,治超工作实际仅仅开展了三个月,各种复杂的情况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松一松、缓一缓,就有可能给全省、全国大局带来影响。
王小玲指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把治超工作作为打造“平安浙江”、“信用浙江”的内在要求来抓,作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途径来抓,作为保障运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抓手来抓,齐心协力,攻难克坚,努力把治超工作抓紧、抓实、抓到底。
标本兼治
省治超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小玲在9月中旬举行的全省治超会上强调指出,“治超”工作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是既要抓路面执法,又要抓源头管理,确保实现“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目标。浙江根据全国第二次治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工作重点:
——既抓路面执法,又抓源头管理,确保实现“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目标。浙江省在路面执法工作中,既不搞“睁眼瞎”,不查不管放任自流;也不搞“一刀切”,什么情况都严管严罚。按照国家七部委《实施方案》,结合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第1号公告、交通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省交通厅、公安厅的具体规定开展执法工作,把宽严适度、循序渐进的工作方针贯穿于治超工作全过程。针对近来出现的超限超载车辆绕道高速公路、县乡公路的新情况,制订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在调查摸底、制订方案的基础上,采取蹲点、巡查等方式,对绕道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打击;对重点线路可采取24小时不间断巡查。因地制宜地配治超检查站的人员力量和装备设备。车流量大、工作量大的站点加大人员、卸载设备的投入,车流量小的将部分执法人员、设备装备调剂到工作任务重的站点。
——狠抓源头管理。浙江加快大吨小标车辆的吨位恢复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调整工作方式,采取增派工作人员,增开服务窗口和上门服务等措施,及时开展吨位恢复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调动车主的积极性,引导车主及时办理相关更正手续;对拒不更正、恢复吨位的车主采取强制手段。同时进一步整顿车辆非法改装行为。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地区,工商、交通、经贸、公安、质量技监等部门进行联合集中整治。加强源头装货配货控制。交通、公安、工商、安全生产等部门加强对各物注场所货主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手段,加大对大型工矿企业、配货场所、物流基地的装货监控,对违法超吨位装载的行为及时制止。省交通、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开展养路费、通行费、过管费等规费征收改革的调研工作,制订全省规费征收指导性意见,以减少营运车辆运输成本,稳定运输市场。
——既集中精力抓好治超工作,又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集中精力抓好治超工作,就是要保持工作力度和密度,切忌松懈;就是要保证执法质量和效率,切忌走过场。浙江省各有关部门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准备,对治超工作方案作进一步的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真抓实干,敢于碰硬,及时了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帮助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自觉服从属地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省上下一盘棋,按照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制度。
治理车辆超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净化道路运输市场,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浙江省集中整治期间,注重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努力做到“一引三保”:
——引导发展先进运输方式。鼓励发展大吨位、专业化运输车辆是国家在治超初期制订的方针。省质量技监部门引导厂家在生产载货汽车时,按照大型化、专业的发展方向进行生产、经营,按照10月1日实施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进行强制性标准的生产。引导广大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对车主,在更新车辆时向大型化、厢式化、专业化转变。在公路规费征收改革方案制订过程中,重点考虑大型化、厢式化、专业化车辆的规费优惠政策。
——保证鲜活农产品、农用品和电煤、燃料等重要物资的正常供应。温家宝总理在对治超工作所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保证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畅通,鼓励依法增加运量,缓解当前运输紧张状况”,要“确保电煤和重点物资的运输,确保电力迎峰度夏,确保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不受影响”。浙江省交通、公安部门按照上级部署,为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农用品和重点物资的车辆开启绿色通道,保证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货物的正常供应。
——保证城乡居民出行方便。治超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浙江省有关部门努力避免出现“扰民”现象,决不因集中整治造成交通堵塞。各治超检查站合理运用场地,合理引导车流,避免治超工作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省交通厅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把握治超重点,加强路面执法。充分发挥已建成的超限运输检测站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快全省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对现有的超限车辆称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与检修,对称重设备重新进行一次校验,确保路面执法工作的顺利展开。坚守阵地,规范执法。以治超联合检查站(点)为依托,组织开展全省高速公路及县乡公路治超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按浙江省的自行卸载、自行保管、自行驳运的“三自”方针坚决执行卸载,对于拒不卸载的则加大强制卸载力度。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尽快下拨治超工作的专项经费,以保证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针对开始的高速公路及到乡公路治超专项整治,各地采取组织护路队巡查、有奖举报等多种形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发动一场全民治超的“人民战争”;固定式的治超联合检查站(点)执法工作由交通部门为主,公安部门配合,流动巡查执法工作由公安部门为主,交通部门配合,切实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浙江交通部门狠抓源头管理,加快出台相关政策。道路货运运力结构调整的方向是大型化、厢式化、专用化、社会化。该省采用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并举的方式引导结构调整。一方面,浙江进一步研究养路费、通行费等规费的调整方案,从政策上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引导车辆大型多轴化的发展;另一方面,研究行政手段限制小型货车、敞开式货车的发展,加快小吨位敞开式车辆向大型多轴化、厢式化方向转变。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加大力度对汽车修理厂、汽车改装厂的非法改装行为进行打击。结合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深入货运站(场)等源头,加强现场监管力度,增加检查次数,形成联动的稽查网络,重点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黑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根据国务院有关领导指示及全国治超会议精神,浙江在规范治超的同时,保障运输的畅通。在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农产品、电煤、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保证社会运输和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高度重视季节性农产品的运输。对上述物资运输,重点加强源头管理工作,同时对出现公路运输紧张的突发事件,组织备用运力进行抢运,必要时通过发放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确保重点物资的运输。(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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