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证券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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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 05: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在资本市场上,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在投资过程中承受投资风险的主体不同。在间接融资过程中,商业银行要承担融资的风险;而在直接融资中,这一风险是由包括公众股股东在内的企业的投资者直接承担的。风险和收益之间的权衡是广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投资者选择则是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所在。应该看到,尽管各上市公司的产权结构中,控股股东的股权往往占了较大的比重,但证券市场新的资金注入,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非控股股东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入。从这个意义上看,中
动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动力,而保护中小股东的投资权益,就是在保护证券市场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是我国在发展资本市场过程中所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也是国务院发布国九条后,我国在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 从资本市场的发展来看,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这种不适应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直接融资的规模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200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所占的比重为23.6%,而发行股票所占的比重仅为0.2%。直接融资仅为间接融资的0.95%。而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这两个市场的融资是平分秋色的。要发展证券市场,就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由地方政府管理改为中央统一管理。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国证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为国有企业解困提供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在这种背景下,许多上市公司利用广大中小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进一步盈利的心理,先是在市场上圈钱,又利用证券市场的制度不完善,侵害他们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者选择是扭曲的。其结果不但是使中小投资者深受其害,上市公司本身也不能走出困境,同时还影响了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 二是证券市场的收益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虽然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投资有可能经历比其他市场更大的风险,但是从整体上看,在这一市场上获得的收益应该高于平均水平,这已经被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所验证。但是中国的市场实践表现出来的结果却不是这样。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到现在,中国经济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年均经济增长在9%以上,但是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投资者无论从分红还是从股票价格溢价所获得的收益,都十分有限。从公布的数字看,上市公司的业绩和证券市场的价格没有实质性的联系,这说明证券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因此,虽然证券市场运作不规范的直接结果是影响了投资者的收益,但实质却是影响了证券市场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证券管理层在经过重新反思后作出了加强社会公众股权益保护的举措,反映出管理层对改变中国证券市场现状和加强市场建设的积极愿望,这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真正健康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刘伟 蔡志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