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市场机制——
上证所筹编红利指数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上海证交所了解到,为了建立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市场机制,上证所正加紧筹编上市公司红利指数。
有关人士指出,该指数是参照国际市场的经验,选取能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回报的上市公司而编制的,该指数的编制将为市场增加一个新的指数投资品种,从而促进蓝筹股市场的建设。
国务院九条意见明确要求,“重视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增加财富的机会。”强制上市公司分红,力争“免红利所得税”,
不分红的公司要限制再融资,正逐步在业内形成共识。
据了解,上市公司红利指数的有关编制方案已进入优化和听取意见阶段。该指数样本股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一、股息率(股息/市价)比较高;二、有比较长期稳定的股息回报;三、具有一定流动性。
上市公司股息分配,特别是长期稳定的现金股息,是衡量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标志。从国际上情况看,从1929年到2002年,道琼斯指数总收益的三分之一来自股息收入。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建立上市公司红利指数的基础。2003年沪市有412家上市公司派发了现金红利,占上市公司总数的60%,比上年增加22%。其中244家上市公司已连续3年派发现金红利,占412家分红公司的60%;85家上市公司的税后股息率超过国内1年期的定期存款税后利率。这说明,近年来沪市上市公司在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分红意愿上都有了长足进步。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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