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与各银行追讨车贷“老赖”
恶意欠款者可能被判刑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钦实习生邓玉梅通讯员王菊萍)家住深圳南山区的郭某,拿假身份证在多家银行网点骗取了几笔车贷款,自以为高明,不料日前被保险公司以涉嫌
刑事犯罪的罪名,将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利用车贷险行骗,是不法分子以及一些法制观念淡薄人士在前两年惯用的伎俩,但今非昔比,近期,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在本报连续刊登了3期车贷款逾期黑名单,并向社会悬红寻找那些不见踪迹的“老赖”。
就在人保声明的第二天,市民陈某就急匆匆来到保险公司归还逾期车贷欠款。
广东逸生律师事务所方宏说,车贷借款人不按期供款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方律师向记者介绍,车贷借款人若不按期供款,按照《合同法》,银行可以单方面解除借款合同,一次性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此外,借款人还须承担全部所有贷款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追偿费用等等。
对少数恶意逃债者,性质恶劣涉嫌诈骗的,方律师说,比如利用汽车消费贷款进行诈骗活动或在还清贷款之前转卖车辆的行为,就不是单单还钱那么简单,保险公司或银行会将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正联合深圳各家银行采用各种手段全力追讨车贷逾期欠款。
据了解,对于借款人、担保人不按期供款的事实,保险公司和银行会将这一信息全部提交给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此举将直接影响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个人信用评级和信用综合评价。
“失信者在个人征信系统有过不良记录后,意味着他几乎就失去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任,可能再也贷不到款了。”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清收办公室林俊远说。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钦实习生邓玉梅通讯员王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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