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报告取消香港“一站通服务”接纳
深企投资港澳将升温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玫)深圳一贸易企业负责人周先生,很早就想到香港投资办公司,但一想到要提交10项申报材料、申请时间又要等上几月就犯难。商务部刚出台的
《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使他下了投资的决心。
市贸工局近日收到《规定》的相关文件,其内容是从9月1日起,现在赴港澳投资的内地企业申报材料由10项减少到5项,核准时限仅为15个工作日。而且可直接到深圳市贸工局办理核准手续。据市贸工局外经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商务部的这一规定刚出台,就引起了深圳企业的密切关注,已有多家民营企业提交了相关申报材料。该负责人预测,由于手续简化,深圳与香港和澳门是近邻,加之香港投资推广署以“投资一站通服务”接纳企业,深圳企业投资港澳将不断升温。
深圳在香港有4.7亿家底
市贸工局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8月底,我市现有在香港投资开办的企业和机构86家,投资总额4.7亿美元,中方投资额3.79亿美元。2004年头8个月,我市新增经批准的港澳企业和机构3家,投资总额134.26万美元,中方投资额134.26万美元。
谁投资、谁决策
据市贸工局外经处负责人介绍,内地企业赴港澳地区投资开办企业是指:内地企业在港澳地区投资开办具有当地法人资格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生产制造、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研发、投资、科技等企业,以及内地企业在港澳地区或其他国家、地区设立的企业在港澳地区投资开办企业。特别值得关注的内容还包括,新《规定》实施后赴港澳地区投资开办企业在经济、技术上是否可行,由企业自行负责。这样规定体现了市场化原则,“符合‘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规则,切实落实了企业投资自主权,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
核准时限仅为15个工作日
据介绍,规定指出,商务部是核准内地企业赴港澳地区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除外)的实施机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委托,对本地区企业赴港澳地区投资开办企业进行初步审查或核准。外经处负责人分析谈到,此次对内地企业赴港澳投资规定的调整下放了审批权限,减少了审批环节,体现了便利化原则。根据规定,“除从事境外间接上市、开展金融性业务的企业外,均委托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需由商务部核准的,也取消了省政府转报的环节,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直接向商务部申报。此前,企业申请到港澳投资的时间至少几个月到半年。9月1日起,赴港澳投资的企业的申报材料由10项减少到了5项,核准时限仅为15个工作。地方企业获得核准后,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代发批准证书,可缩短一半时间。
“一站通服务”香港敞开怀抱
据了解,近期香港投资推广署积极回应商务部的投资香港便利化新措施,推出了“投资一站通服务”的一系列新措施。
“投资一站通服务”包括投资香港热线、投资服务中心、投资锦囊以及投资香港指南等措施。据悉,香港投资推广署还将特别设立一条全国性的投资香港免费查询热线,方便内地投资者查询。
赴港澳地区投资开办企业的内地企业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申请书;拟投资开办企业的章程,相关协议或合同;内地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批复(需以外汇出资的)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要求的其他文件。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李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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