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勤 据《法兰克福综合报》最近预测,本届奥运会将带给国际奥委会100亿美元收入。舆论指出,在收入逐年递增的形势下,奥运会不应沦为赚钱工具而失去体育本身的光彩。
奥运会赢利提速本届奥运会仅电视转播权转让及赞助收入两项总和就达到了历史性的42亿美元,比20年前翻了10倍,比8年前翻了将近一倍。其他从各种电视收入中奥委会将赢利9.2亿美元。奥运会的赢利增速之快,着实出人预料,尤其是来自欧美国家的资金增速更令人咋舌。
奥委会多“腿”走路国际奥委会将电视转播权转让费以及赞助费中的8%留为己用,也就是说,国际奥委会本身可以从本届奥运会的这两项收入中赚到至少3亿美元。另外,奥委会还将从几大顶级电视台的转播费中抽成50%。剩下的利润则由各国奥委会和有关单项自行分配。这样几笔收入加起来数目可观。赞助商纷至沓来
舆论认为,众商家在赞助权上的竞争程度,简直是另一场男子100米跑。赞助商的名额受到奥委会严格控制。奥委会市场部负责人称,希望赞助商不多于12名。本届奥运会赞助工作主要由11个赞助商完成,前5大赞助商捐资6.6亿美元。估计2008年北京奥运会将主要由12位赞助商参与赞助。
别沦为赚钱“工具”对此,舆论指出,体育界的商业化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是时代的需要,也使得体育更有魅力。但商业化程度太高,会使体育失去固有的价值。当每个人都认为体育比赛只不过是金钱的游戏时,体育的自身价值就不复存在,而奥运会也会逐步成为商家赚钱的工具。
奥运会对于世界人民的魅力恰恰在于它的纯洁,它的“更快、更高、更强”。奥运会的赢利应该保证是在体育公平、纯洁的前提下,商业价值应是附属品而非主要产品。
《市场报》 (2004年09月17日 第二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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