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条救市政策出台:银行设基金公司“开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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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09:14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人民银行支持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这位负责人说,支持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符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意见》的精神,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调发展,有利于稳步推进商业银
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这个问题研究已久,有些银行早就提出正式或非正式申请,监管部门态度积极。15日,人民银行召集国有商业银行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后,可发起各种专门类型的基金,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和各类债券型基金以及股权投资基金。这位负责人说,这几种基金可适度交叉,但当前阶段主要应侧重于债券型基金。利用商业银行的优势,投资次级债券、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吸引个人投资者购买,在一定程度上可将储蓄资金有效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培育更多合格机构投资者。 近期颁布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商业银行法》为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奠定了法律基础。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几年来开办基金托管和代销业务,积累了不少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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