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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机动车管理看责任划分(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2:07 人民网-市场报
编者按

  自从今年5月1日新《北京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人们对它的争论与关注一直都没有停止过。一条新法律的出台引起社会如此强烈的反应是不多见的。

  争论主要集中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这一规定上。照此条规定,即便行人违章导致交通事故,司机也要“负全责”!对此不少人提出了“这样的法律是否公平公正?”“司机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不问青红皂白由司机负全责,将有多少司机因此倾家荡产?”“行人就不受法规约束?这岂不是鼓励行人闯红灯?交通秩序岂不更乱?”等疑问。为此,9月3日,北京市人大法治委员会组织了立法听证,至于听证的结果我们在此不论,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与做法也许有助于我们开阔思路。今天我们编发的《国外机动车责任管理》专版,着重介绍了国外的交通法规以及相应的辅助措施,希望对这部法规的修订有所借鉴。

  《市场报》 (2004年09月10日 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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