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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质疑机场建设费征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01:51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记者 王海 陈栋

  9月3日,本报刊登评论员文章《机场建设费征收算不算“霸王条款”》,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各大媒体纷纷转载,热评如潮。仅当日在人民网、新华网两大权威网站上,就有读者留言数百条。绝大部分读者支持本报观点,认为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支配具有明显的垄断性、强制性、不公开性,强烈要求相关部门解释理由,公开款项去向,并逐步取消该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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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有关机场建设费合理性的争议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从9月1日开始,按照国家民航总局的规定,从境内乘飞机出行的旅客,购买机场建设费改为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收取标准维持不变。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因为有关机场建设费征收的合理性一直以来就备受质疑,新规定的出台,实质上对机场建设费的征收进一步制度性固定下来,使旅客长期以来要求取消该项收费的愿望彻底落空。

  公众:谁给我们一个说法

  公众质疑,机场建设费到底是什么?是投资、借款、捐赠还是税费?如果是投资就应该有回报;如果是借款却既不还本也无利息;如果是捐赠,却既不出于自愿也不保证权利;如果是税费,就应向纳税人说明收取依据和支配情况。

  公众质疑,这笔钱花在了哪里?按照财政部出台的《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管理办法》规定,机场建设费专项用于机场建设。12年来,乘客缴纳的机场建设费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但这笔钱到底有多少?花了多少?花在了哪里?没有人清楚。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机场建设投资的多元化和支线机场划归地方政府管理,这笔费用该如何收,如何走,也没有谁给个交代。

  公众质疑,机场建设费是不是乱收费?如果机场建设费用来修建国防机场,国人责无旁贷,但如果修建商用机场,则消费者没有义务承担投资费用。如今,机场建设已经是一种商业性投资,并且机场建成运营后,一方面向航空公司收取使用费,另一方面仍向乘客收取机场建设费,这是不是双重收费?是不是乱收费?这个似是而非的费用还要收多久?

  公众质疑,收取机场建设费该不该举行听证会?机场建设费收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应由几个部门碰一下头就出台一个文件长期强行收取,而是应该充分尊重旅客权利,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

  民航总局:应由财政部回答

  针对读者的种种质疑,本报9月6日致电民航总局,向民航总局书面提出了读者的疑惑,请求民航总局给公众一个答复。但民航总局称:机场建设费不是民航总局收费,而是国家收费,应该由财政部回答。

  的确,关于机场建设费的收取有财政部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和通知作为依据,但这项收费真的就和民航总局没有关系吗?民航总局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相关文件都由民航总局起草,而且单从该项收费的名目和用途来看,“没关系”的说法显然站不住脚。

  去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上,来自各个行业的有关代表就再度对机场建设费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指出机场建设费建立在管理部门的文件上,于法无据,本质上属于乱收费,应予制止。

  法律界人士:该收费无法律依据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机场建设费征收的依据是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依我国有关规定,该意见属于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的联合规章,但即使向乘客收取机场建设费是合法的,即行政征收,也不符合行政征收的构成要件:行政征收的对象是负有法律所规定的缴纳义务的相对人;行政征收的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搭乘飞机者是消费者,不是缴纳义务的相对人。

  从我国反垄断法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向乘客收取机场建设费有行政垄断下的垄断性企业行为之嫌。虽然我国尚未制定反垄断法,但已有有关反垄断的规范性文件。从有关反垄断的规范性文件及国外立法来看,向乘客收取机场建设费,实质是行政机关设立行政性公司,权力与利益的变相结合,以政代企;民航既是公用企业,又是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向乘客收取机场建设费正是这一垄断性的表现。

  还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进行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有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垄断行业、垄断部门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去强迫被服务方接受显失公平的合同,以谋取最大限额的利益,并将此指导思想通过部门立法的形式合理化、权威化,实则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机场建设费的收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样一个旷日持久的收费项目是不是该认真听听消费者的意见?

  事实上,质疑也罢,反对也罢,12年来,广大旅客以实实在在的支持推动了民航业的迅速发展。旅客也并不指望真正得到“投资回报”,钱可以照交,理却要讲明。但从征收机场建设费中获得极大经济利益的民航部门面对民众的疑惑,不仅保持沉默,并且否认自己是“事主”,将回答公众质疑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面对民航总局的态度,为民航建设掏了12年腰包的乘客会不会感觉到“冤”呢?

  《市场报》 (2004年09月10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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