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珠峰披露诉讼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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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7:48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ST珠峰(600338)今日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称,9月2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院刑事判决书,现将其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审判决情况公告如下:判定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免予刑事处罚。判定被告单位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24053688元。公司原董事长何冰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75万元。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赵琪云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公司原财务总监吴东蓉判处有期徒刑10年。将成都海关扣押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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