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交易掉进商业贿赂血口(地方·长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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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0:50 人民网-市场报 | |||||||||||
今年上半年,杭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针对群众反应大、举报较多的药品生产或经销企业,开展了一次查处药品商业贿赂行为的专项行动,查处省内外较大医药生产、销售公司商业贿赂案件7起,揭开了药价虚高的内幕。 “内部人”揭出的秘密 如果没有业内人士自己“揭露”,不少药品交易中的商业贿赂案可能永远都会被掩盖住。 年初,某药厂一名男子走进了杭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办公室,他从文件包里取出了一张磁盘,“里面有你们所需要的资料。” 打开一看,工商人员不禁大吃一惊。该药厂一年在全国各地销售额有近5000万元,而在支出费用中,除去正常的员工工资、奖金等外,其它名目繁多的销售费用数额惊人。如地区交际费、统计费、开发费、专项费等,其中仅学术推广费用占26.67%,商业返利近10%,而广告费用倒只有0.17%。 这些名目繁多的费用,很多看上去似乎都名正言顺,但工商人员指出了其中的玄妙之处——— 开发费:要把药品打进某家医院,之前找相关人员进行疏通所需支出; 学术推广费用:用于给医院的回扣,形式一般为花钱请科室医生开个座谈会等; 信息费:付给医药公司推销人员统计共售出多少药品的劳务费。 统计费:给予药房处方统计人员的费用; 商业返利:就是大家比较熟悉的那类支出。 手法越来越隐蔽 药品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采用了一系列越来越隐蔽的手法。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2002年1-12月期间,浙江某制药有限公司通过杭州某医药公司销售药品68万余盒(瓶),销售额近394万元。公司分两次支付给杭州该医药公司总销售额7%的“销售奖励款”29万多元,并把这些费用作为销售费用支出。而医药公司则假借“仓储费”名义收入囊中,并开具“仓储费”服务发票。 药品交易中的贿赂可以分为商业之间的贿赂和临床促销贿赂两类。让利、返利、销售奖励、赠送礼物、出钱让医生旅游等,都成为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无所不用的手段。而今年上半年,杭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就接到了几十起有关药品交易商业贿赂的举报。 遏制交易中的“潜规则” “没好处谁会买你的药?”商业贿赂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行规,药品回扣、返利成为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 药品市场的激烈竞争,使不少企业弃正就歪,不择手段。企业用各种给好处的方式,争取交易机会。甚至互相攀比,抛出更大的诱饵。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推销环节上总是给自己留下充足的暗箱操作的空间,企业医院彼此心照不宣,但却实实在在坏了风气,坑害了消费者。 杭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一位多年与药品商业贿赂“打交道”的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打击商业贿赂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依然有不少人铤而走险。今后只有迅速完善相关法规,加大惩处力度,让那些以非法手段占领市场者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更大的成本,才有望规范药品交易行为,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秩序。 《市场报》 (2004年09月03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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