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指出强化监管简化审批推动基金创新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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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0日 01:11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 第28次基金业联席会日前在京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会上指出,要强化监管,努力营造有利于基金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鼓励创新,进一步促进基金业的健康发展。 尚福林指出,国内基金业六年来发展迅速,特别是近两年取得了长足进步,基金管理公司的素质和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基金的专业理财优势逐步突出;行业创新稳步推进
尚福林说,在肯定基金业发展成绩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我国基金业尚处在起步阶段,还具有较明显的阶段性特征,需要强化监管,创新发展。在加强监管方面,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完善的基金法规体系。中国证监会将以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主旨,加强对基金投资运作、信息披露、销售行为的监管,增加行业公信力,提高行业竞争力。在鼓励创新方面,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简化审批的工作,努力营造更有利于基金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鼓励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创新机制,进一步促进基金业的发展。同时,中国证监会继续支持基金业在WTO的框架内,通过中外合资的形式引进境外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高标准、严要求,尽快缩短和国际水平的差距。 尚福林指出,以管理长期资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支柱。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一方面,由于机构投资者不足和缺乏对机构投资者的有效监管体系,导致资本市场缺乏稳定的中长期资金供给,股票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另一方面,社会储蓄资金充足,但缺乏转化为长期资金的有效机制和渠道。为此,要建立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拓宽长期资金入市渠道,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尚福林说,《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培养一批诚信、守法、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合格机构投资者应该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健全的内控机制、专业的投资管理水平和良好的市场声誉。培育合格机构投资者队伍,首先应该加快养老体系建设和基金发展的融合,鼓励养老金等长期、稳定资金入市;其次要鼓励保险公司作为合格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资本市场;第三要稳妥有序地积极推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壮大合格机构投资者队伍。基金的基本制度安排、框架设计和几年的发展实践,不仅使其成为合格机构投资者的主要力量,也为发展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金管理公司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在讲话中强调,六年来国内基金业总体上保持了健康发展的态势,各基金管理公司要珍惜基金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在做好基础性和长远性工作、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下功夫,扎扎实实,稳步发展。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加强法制观念,做好员工培训工作,规范投资运作和销售行为。其次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规经营,保护好持有人合法权益。第三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并切实执行到位。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此外,桂敏杰还对基金管理公司股权转让、强化督察长职责、发挥托管银行作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来自51家已开业和获批筹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管人员、10家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负责人、证监会有关部门、部分派出机构及证券业协会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另据记者获悉,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在第28次基金业联席会结束后,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和证券业协会联合举办了为期两天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配套规则培训班”,分别就《证券投资基金法》六个配套规则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新旧办法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和答疑。130余名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督察长和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的负责人参加培训并按要求进行了考试。(记者 李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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