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券商能代销LO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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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 03:01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深交所昨日召开的上市开放式基金启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目前有40余家券商能够利用LOF代销基金。 据介绍,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目前只有具备基金代销资格的券商才能在发行期利用交易所的平台代销开放式基金。我国现有注册证券公司130多家,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仅有40多家,占券商总数的30%左右。这意味着有90多家券商的开户投资者暂时无
对此,一些不具备基金代销资格的券商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投资者在证券营业部开户就应该自动具备利用LOF平台认购基金的权利,因为最终对投资人进行结算的是中证登记公司。从这个角度来说,不论在哪家券商开户,所有投资者都应该有平等交易的权利。业内专家对此解释说,根据今年6月25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如果证券公司要取得基金代销资格,必须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一旦条件符合被批准,就可以正式合规地与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进入基金销售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深交所LOF的推出,使得开放式基金的托管保留在证券营业部,这无疑会使券商经纪业务的“蛋糕”做大,券商从事基金销售的积极性也会更高。据悉,目前已有10多家券商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材料,等候核准基金代销资格。(记者 韩如冰) 更多资讯请进入新浪基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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