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引入了托管人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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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10: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9日电据保监会官方网站消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日前公布实施。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引入了托管人机制。 这名负责人称,托管人制度是国际上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过程中普遍采用的一种资产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
实践证明,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一是通过职责的分工和权利的制衡,实现投资资产与投资操作的分离、交易与清算的分离,可有效防止管理人侵害投资者权益现象的发生。二是通过引入托管人作为第三方独立机构,监督资金流向,提供信息,履行会计职能,可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透明度,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为风险分析和预警创造有利条件。三是通过发挥托管人的资产保管、清算、会计、咨询、评估等功能,可使投资管理人从繁杂的后台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在前台交易,有利于提高投资工作效率,降低业务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