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股时间有望自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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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11:34 南方都市报 | |||||||||||
商家就怕货卖不出去砸在手里,承销商也怕配股“砸在自己手里”不得不包销。在市场走熊时,“砸手里”的情况屡屡发生。前期,桂柳工、韶能股份、山推股份分别有66%、69%、89%的配股被券商包销。更早些还有两年前的泸州老窖、神火股份,当时竟有99%和96%的配股卖不出去。尾随“砸手里”之后的往往是配股价被跌破。查看今年以来12家配股情况,已有8家股价已经或一度在配股价之下,其中不乏赫赫有名的大蓝筹。不利的配股时机使券商利益与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均受到影响。 按照多年来通行的做法,配股审核通知下达后次日就要进入配股发行程序。由于每年都有相对稳定的上市公司配股需求,而每年的二级市场都有起伏,券商不得不祈祷别抽得配股发行时间的“下下签”。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新方式得以实施,将极大增强上市公司、券商以及投资者在配股过程中各自市场行为的灵活性:既减少券商包销的风险,也有利于企业提高配股效率、维护市场形象,同时对配股的投资回报也有促进作用。 从长期看,券商和上市公司通过可能出现的对市场研判及各自利益的矛盾磨合,不断提高包括分析判断和定价能力在内的市场素养,对中国股市市场机制日趋成熟有积极意义。 专家也认为,在以备案制主导的成熟证券市场,除了对信息披露有严格的强制性与技术性要求外,对首发、再融资、并购等市场行为均应采用尽量市场化的核准方式。 中证 责任编辑:张克然 姚虹(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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