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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福布斯》共同基金论坛现场实录(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15:44 新浪财经

  

上图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刘纪鹏教授在发表演讲

  2004《福布斯》共同基金论坛7月31日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新浪财经对本次会议进行独家报道。

  以下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刘纪鹏教授讲话:

  主持人:下面有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刘纪鹏教授,他同时担任北京标准咨询公司董事长。刘纪鹏先生是著名的股份制和公司问题方面的专家,也担任很多公司的独立董事。有请。

  刘纪鹏:首先感谢《福布斯》中文版共同基金论坛邀请我来参加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话题,这就是基金发展中的治理和监管问题。今天的发言,我想谈这么几个话题,首先是保姆当家,是公司时代的一个无奈选择。第二,跟大家交流一下中国新兴尚未转轨股市中的基金。第三,谈一下中国基金组织形式的治理问题。第四,对完善基金治理结构的一些完善。第五,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的一点建议。最后我想谈一下关于基金管理层和经理人完善的看法。

  我们正开始一个公司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不管信息高速公路上跑着高科技的车,还是我们对传统产业进行整合,都是建立在一个开车的人,也就是法人。在这个时代正在日益的全球经济一体化,这个过程中公司的经济、政治、文化将全面通知这个时代,从公司的经济来看,不管是跨国公司,还是欧盟的形成,大公司完全突破的民族甚至是国家的界限,朝着一体化更大范围的欧洲合众国迈进,资本、劳务等等都在形成统一流动,背后是公司在操纵,公司背后又是资本。官商政经从来是结合在一起的,任何一个政治的财团,政治的集团都需要财团的支持。在中国的体制下,我们看公司文化尚未完整的形成,政府的审批还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主导政治的这支手,背后还是大公司,不管是美伊战争,或者是制裁中国也罢,当然对公司文化来说,也在全面向社会生活中渗透,公司让我们吃什么喝什么睡什么床走什么样的路,都由他们主宰,包括商业广告的铺天盖地。我最近在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讲课,也跟大家交流,通过一部电视剧可以让F4风靡华人的舞台,小姑娘被他们弄的五迷三道,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让妓院上市。如果让妓院这样的上市公司让你去当独立董事怎么办,我说为了保护投资者投资,也要去当啊。

  美国人说要研究我们的大公司,首先要从产权谈,但是要研究我们的产权会带入迷宫,很难找到大公司的主体是谁,基金的交叉持股,保险金融机构,向我们展现了法人世界的一个令人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实实在在统治我们时代的来临。我们在探讨公司主体时,确实需要揭开公司的面纱,所有者主体在多元分散流动的情况下发挥不了作用,资本到处被劳动追着乱跑,揭开公司的面纱后面看到的是那些职业经理人,要约束一股独大的大股东,当然在职业经理人的时代里,在中国也确实出现了基金,这也是我们谈的,具有一个法律主体的公司也尚且在治理上出现这么多问题,资本得不到保护的时候,而基金却在中国大肆的成长起来,中国是新兴尚未转轨的市场,这里面既有象公司治理和基金治理的世界性问题,也有中国特殊的国情,我在这里特到中国资本市场新兴尚未转轨,也是为了悼念在今天凌晨逝世的董辅仁教授,董教授确实是中国经济学的一代大师,在资本市场上他始终提到借鉴国际规范照顾中国国情,不是照搬照抄,但是我们看到很多照搬照抄的行为,动不动就挤压,包括查银行违规资金打压股市,连我们有实体的公司都存在这样那样的治理困难,而且我们还恰恰引入了连美国都害怕的契约经济,这种保姆当家,确实是我们公司时代资本经济中的一个无奈选择。尽管我们需要治理它,但是我们又看到正是在公司和基金的形式下带动了人类的繁荣,到底到来的是幸福还是灾难,我们暂且不说。我们应该承认这种现代治理制度,或者说保姆当家的现代治理制度基本特征,我们要考虑如何约束这些保姆。就基金的发展来说,我之所以谈到我们是新兴尚未转轨,就是目前我们国家基金中存在的问题,制度性的风险,体制性的风险,或者说系统性的风险,跟每个基金治理中具体存在的问题是搅在一起的,所以基金很多业绩并不完全从基金经理人的水平里体现。

  基金治理上仍然延续了很多旧体制的遗传基因,比如说一股独大,比如说基金当中存在着经理人的选择以及监管部门还是习惯于行政审批靠垄断,似乎认为提高门槛就可以行政把关,而不是靠市场把关。这两类矛盾蛟河在一起必须做一个区分,这也是谈股权分制上大家谈了很多,董教授提出我们是新兴尚未转轨,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为什么要通过借鉴国际规范照顾中国国情来向未来实现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和规范化,这里面就是谈了在没有转轨的体制下,我们还要更多的考虑到转轨时期的特点,还要通过较多的中国具体问题具体解决的办法,来解决象股权分置的难关,这样的问题不解决就没有更多新的投资工具,在基金公司的产权结构上也很难突破,比如说基金公司高层能不能持股,以及基金公司跟股东之间的矛盾,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这个时期,我们尤其要考虑的是借鉴西方的东西是哪些,尊重中国的国情是第一步,要通过这个未转轨的非规范时期,才能大谈特谈按照市价减持,按照西方的波动规律,告诉政府不要向股民妥协,这是非常危险的。当今中国的股市正在面临这个重要危险的时刻,当然好在提出的股抵债已经向正确的方向哪怕是迈出了一小步,但是只是有纠错机制没有惩罚机制,在这样的情况下看中国的基金,我之所以对中国的基金形势有一个质疑,就是对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基金的选择,我始终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投资环境下,契约型的基金是过于太超前的选择。象美国,前面有很多嘉宾介绍,发展到今天,可能还是较多的采用公司型的基金,不管怎么说还有一个治理结构的主体,同时在治理结构上股东代表大会也好,董事会也好,可能还有一个发挥包括独立董事的作用载体,但是在我们今天,看到基金出现问题的时候,在考虑治理结构时我们却没有办法,因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基金是最典型的保姆当家,他们可能是作为管理人产生的一种契约,这种契约中他们是处于保姆的位置。恰恰由于主人的多元分散以及流动,使得保姆不仅可以当家,而且可以享受这个载体全部的待遇,这使我想起目前和基金很相近的是中国房地产中产权式酒店的销售,大家经常看到一个物业里,物业公司的工作和保安人员可以拿着大棒赶着业主到处跑,因为这些业主都要巴结保姆,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效益,保姆拿着高新享受着这个酒店,主人经常不来,约束机制形不成,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选择契约型的基金,又没有对管理公司的制约手段,这确实是需要抓紧完善的。

  在今天我们确实是要看到,首先是基金法的完善中,对于公司型基金仍然没有提到,在完善治理结构上对于契约型基金很难有突破,持有人不到位,基金的托管人也不到位,基金管理人中的治理结构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到位。为什么不到位?托管人是保姆选择的,独立董事还是由保姆选择的,所以独立董事怎么能够你聘任了我我怎么制约你呢?在这样的体制下,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核心,如果说我们今天已经没有办法在法律上或者推进或者尽快发展公司型基金的话,必须要从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入手,来完善中国基金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当然对这种完善,我们也得考虑到如何完善的问题。

  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在基金法没有明确公司型基金的条件下,探讨契约型基金模拟公司型基金的治理结构,比如基金持有人代表大会能不能考虑不管怎么说,在形式上应该形成类似于股东代表大会。我们能不能考虑模拟成立这个公司型董事会的机构,象大家提到的独立受托委员会。我们可以不用公司实体的法律形式,但是采用它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进行完善,这是完全可以考虑的。比如说在公司的模拟董事会中,应该考虑到它的构成,象机构基金持有人的比例,象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基金的管理人,基金的托管人,可以共同主张,但是基金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只能有一名,应该更多是由独立董事,并且强制性的机构持有人比例应该参与。现在基金说的持有人,有的都是50%以上,我不知道这个比例准不准。

  象这样的基金可能不必设什么总经理,也不必设什么监事会,采取单层董事会,而且在税收上也可以回避掉很多问题。在现有法律不冲突的条件下,我们可以采用以完善契约型基金治理结构的名义来推进基金持有人代表大会,比如说一年一次,或者是基金的模拟董事会一个季度一次,当然在这里面,我想监管是要付出成本的,象薪酬制度是必须要完善的,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完善的是基金或者是基金的治理结构。当然我在这里谈的都是基金的治理结构,我不好说是基金公司的治理结构。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其实在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大家也经常容易混淆,第一个问题也涉及到基金管理公司背景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制度。我也是基金法的起草人之一,中国基金管理公司的门槛到底是定的高还是定的低,计划体制下定是把门槛定的很高,主要股东要是什么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等,还要有三个亿资本的背景。将门槛定的越高,似乎越能防范风险,我认为实际上要提高基金管理公司的质量,一个核心就是要突破中国基金管理还是垄断的情况。当然现在也竞争的很激烈的,去年在讨论基金法出台前,有很多经济学家都在说要降低门槛,美国基金管理公司没有我们这么难,一些大的工业集团、大的投资人都可以发起成立,我们要将基金管理人的信誉资格提高。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要实实在在的到位,核心的问题就是真正要将独立董事到位,同时利用行业协会的作用,不再利用基金管理公司保姆来选择,而是应该由行业协会来推荐,这些独立董事必须要实现职业化,才有钱有权有精力跟保姆进行交流。

  要尽量提高效益收入的比例,这个是由行业做出制度性的安排。最后我想谈到基金管理人制度的完善,现在在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大股东,和基金的高管层之间,也有不稳定的因素。这里的核心也涉及到基金管理公司的高官层能不能持股的问题。我记得我参加他们两次会议都提到过,一般的经理人跳槽很频繁,刚才有人对我说18个月,但是高管层的稳定也很重要,到底是一股独大派出的管理层好,还是将基金经理培养为职业经理,基金公司的管理层能不能职业化,是职业化好,还是让我们的高管层也适当持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份好,当然美国人提出采用收购的方式。我想这是应该考虑的,我们既要摆脱一股独大,摆脱关联交易,但是我们又要通过制度有效的制约职业经理人包括高管层,必须有一个制度性的安排,制约是一方面,而且还有一个利益跟利益的挂钩,这对于基金管理公司的稳定、制度性的安排,可能才会有一个较好的考虑。

  我记得讨论基金法时,还有一个争论的问题,就是基金高管层的收入要不要透明的问题,不管基金好坏,基金的总经理是现在这个公司时代最优的选择,人家说现在投行是最好的选择,人家吴小莉、杨澜都是找投资银行家,人家说在中国投资银行家也不行,得找基金总经理,所以下一步基金总经理就是女孩子追求的热门了。这个现象不正常,没有那么公开透明怎么还这么受青睐,因此我在考虑如果基金管理公司是垄断性的行业,现在门槛还很高的话,那么你作为垄断行业基金高管人员的收入要透露,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你的效益工资高大家才服气。只有一种情况下,中国人总以为靠计划和审批可以将风险控制好,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条行不通,也只有竞争才能带来基金业的繁荣,象在发达国家进一步降低基金业的门槛,靠基金管理公司经理人员的信誉,获得基金持有人的拥护和青睐,这是必然的趋势。当然在竞争时代,如果你不是一个垄断行业,你的薪酬收入也不必透露了,当然不透明的情况下,你们也得考虑那些女孩子不知道你拿那么高的薪,怎么追求你,这不也是公司治理时代的特征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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