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将推“以股抵债”试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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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9:0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吴谭 实习生 黄祖恒 徐海量)中国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决定,原则同意在上市公司进行“以股抵债”试点,将遵循条件具备、方案成熟的先行试点原则,确定试点企业,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完善“以股抵债”规则,使之成为解决历史形成的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恰在此时,电广传媒公布了董事会通过的“以股抵债”方案,电广传媒的身上自然被罩上“以股抵债第一股”的光环,该股昨日跳空高开,并放出巨量,带动相关个股走强。 是金融创新方式 所谓“以股抵债”,是指上市公司以其控股股东“侵占”的资金作为对价,冲减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冲减的股份依法注销。以控股股东为主的关联方大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很多上市公司由盈转亏、继而ST、甚至摘牌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清理多年都未见效。目前上市公司被占用的资金高达1000亿元左右。“以股抵债”作为解决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痼疾的一种金融创新方式,优势很明显,一是通过以股偿债,改善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其二,被冲减股份注销,大大减少大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优化了公司股本结构,同时也起到非流通股份减持的效果;其三,通过缩减股本,可以提高每股收益水平,提升公司内在投资价值。 以电广传媒为例,控股股东“以股抵债”的每股单价为7.15元/股,抵债债务总额为53926万元,抵债股份数量为75421022股。“以股抵债”后,流通股东的股权由45.66%上升到58.89%,增加了控股权价值,公司的每股收益也从0.093元增加到0.12元。虽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由49.72%提高到55.18%,但其提高幅度并未对公司的融资能力产生显著影响。 虽然电广传媒“以股抵债”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及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昨日该股复牌后,跳空高开,成交也创了15916万股的天量,收盘时报涨5.14%,此前“以股抵债”计划未能实现的天华股份昨日更放量封上涨停板。 同样有“以股抵债”计划的三九医药在上报“金融创新”计划时也受到市场追捧,但昨日公司公布了风险提示公告称,董事会研究过大股东通过股权处置方式解决占用资金问题的还款计划,公司一直为计划的落实而努力。但由于公司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被冻结及质押,目前尚不具备马上实施的条件。昨日公司股价下跌了3.4%。 银河证券的曹远刚表示,“以股抵债”概念作为金融创新的崭新题材正成为市场热点,后市将有不少个股陆续加入到此行列,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他预计华北制药、神马实业、粤宏远等个股有可能采用这一方式解决股东占用资金问题。 专家视点:关键是定价是否合理 分析人士认为,“以股抵债”这样一个具有诸多优势的金融创新方式,如何能够真正发挥出其优势与功效,关键在于是否能遵循市场“三公”原则,充分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是否以制度作为保障,其中定价是关键。此前天华股份曾提出类似方案以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但因定价受到投资者质疑,最后不了了之。而此次电广传媒披露公告后受到市场欢迎也是因为其定价比较合理,仅比净资产高0.027元/股。 对定价问题,管理层也非常重视。证监会和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以股抵债”是以纠正控股股东的侵占过错行为为前提,应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在表决以股抵债方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相关公司还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治理原则,做出根除继续发生占用的制度安排。增加有关在因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侵占行为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时,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应该获得赔偿的条款。 (强燕)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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