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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受损拒赔案”遭质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1:43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国际金融报记者 黄蕾

  案例反馈

  近日,编辑部接到一个来自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电话。江泰就本报今年2月4日I6版“案例聚焦”栏目刊登的“不满足火灾责任条件———电梯受损遭拒赔”提出了否定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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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江泰表示,目前该案例在各媒体广为流传和引用,作为投保方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该公司风险管理研究所经过深入讨论研究后认为,电梯起火遭拒赔的理由不能成立,被保险人遭到拒赔是不合理的。

  该案例基本情况如下:某事业单位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综合险承保房屋建筑及附属机器设备等设施。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表示投保设备中有一电梯线路起火,造成配电柜起火使两部进口电梯受损,索赔金额超过100万元。

  接报案后A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该单位独立在大厦办公,办公大楼使用一年左右,到现场查勘时已看不到火灾的情景,只是在空气中有较重的胶皮气味,对损失标的检查发现线路有烧焦痕迹,电梯配电柜多处有熏黑的痕迹,经检测该配电柜多处受损,需重新更换。

  承保公司查勘后认为:该案件属意外发生的事故,有燃烧的现象,但没有形成火灾责任,燃烧仅仅造成电梯本身损毁,没有蔓延,燃烧没有失去控制也没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本次事故不满足火灾成立的第三个条件,同时受损的真正原因也不在综合险承保责任范围,应予拒赔。

  江泰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保险条款复杂、行业专业性极强,保险事故案例千差万别,普通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很难对保险条款及保险责任有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导致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信息不对称。

  律师观点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贝政明认为,对于一个案件,各方有不同的看法,很正常,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据,最后是非自有公论。他特别赞赏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的“如果协议中没有共同认可的解释,则要以中立的、权威的第三方的结论为准,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事后提出的关于火灾的三个条件不能成为定损定性的依据”的说法。而关键在于:要有一个理性的讨论氛围和争鸣的平台。他希望《国际金融报》“天下保险”周刊能发挥这样一个平台的作用,以期促进保险业的规范发展。

  就“电梯受损遭拒赔”一文中对该案件的表述,其中间部分解释了燃烧的三个条件,并认为本次事故不满足火灾成立的第三个条件即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因此,火灾责任没有形成。

  但再仔细斟酌“电梯受损遭拒赔”一文中的后半部分:“但是在调查最后一次维修记录时发现恰好是出险当日。根据这一信息,调查人员对维修情况作了深入了解,最终查明事故是由于维修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设备短路,致使设备因电气原因损坏,但被保险人并未投保机器损坏险。在对有关条款进行解释基础上,保险公司最终对本起事故的索赔予以拒绝。”讲到这里,“电梯受损遭拒赔”好像又不是因为火灾的原因,而是“由于维修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设备短路,致使设备因电气原因损坏”的原因,保险公司最终拒绝了。

  他认为:“要讨论本案到底该不该赔,不能不结合上述案情所提供的有限的情况,来研究相关的保险条款。”

  一般的财产综合保险条款都将火灾列为保险责任,而将“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等等列为除外责任,但并没有将“因维修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的设备的损坏”列为除外责任。因此,通常而言,因失火造成的财产损失是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电梯受损遭拒赔”一文中的后半部分谈到“但被保险人并未投保机器损坏险”。言下之义,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机器损坏险,这起事故保险公司是要赔偿的。那我们再分析一下一般的机器损坏保险条款又是怎样规定的:首先,火灾是机器损坏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机器损坏险,而认定本次事故是火灾事故,那保险公司自然可以拒赔。但机器损坏险的条款又规定:由于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等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损失,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那本案的损失是不是“由于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等原因”引起的呢?而如果是这些原因引起的火灾又赔不赔呢?如果损失的近因是火灾,保险公司不是更有拒赔的理由吗?因此,如果按照“电梯受损遭拒赔”一文的逻辑,即使被保险人投保了机器损坏险,结果又有什么两样呢?

  如果保险条款可以由一方任意解释的话,那真能够指鹿为马。愿本案仅仅是表述不清,而不是不当拒赔。但为了弄清案件的真相,是需要本案的完整的事实和当事人之间的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的,只有这样,才能对本案作出一个合理的肯定的判断。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7月28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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