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贷款新政策 细则正在制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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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 20: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新政策除了调整财政贴息和还贷时间外,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还将建立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并将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网站上公布。 新政策影响究竟有多大,记者昨日走访了成都部分银行业人士和高校师生。银行、学校:等待具体细则 对于新政策,一银行人士的观点基本代表了大多数银行的心态:总行的具体指导意见和政策目前还没有下发,是否发放贷款还不好表态。但目前看来新政策变化不是很大。 学校则对新政策的部分内容表示了担心。四川大学助学贷款办公室曾桂秀老师表示,新制度刚出台之际就向银行进行了咨询,“在没有看到正式的意见之前,银行暂时还不会放贷。如果新政策没有大的变化,银行也不接招的话,意义真的就不大了。” 在新政策中,违约风险变成了学校和银行共担,四川大学助学贷款办公室工作人员殷杰称,新政策落脚点仍然在学生身上,这就是个大问题。在旧政策之下,催促还贷的大部分工作是由学校来做的,在新政策下,“每所普通高校承担部分(指违约风险),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这一规定也决定了学校还是不会从繁琐的催款工作中解放出来。学生:“黑名单”收效不大 在新政策中,不还贷学生的“黑名单”将在媒体和学校学位查询系统上公布。不少学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做法已有学校用过了,效果并不明显。问题在于,在全国范围的信用制度真正完善以前,即使这样公布‘黑名单’,收效也不会很大。” 一位大三学生则关心新政策提到的贴息方式,“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全部自付,即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到时如果找不到好的工作,本金加利息,压力真的很大。” 也有学生提醒说,这一办法也可能导致“骗息”的投机行为,因为不能排除有的贷款学生并非真正的贫困,而贷款只是为了其他用途,比如投资,反正在校期间不用付利息,毕业时还上本金就行了。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新政策在川内的具体实施办法尚在紧急制定当中。 本报记者 田宝峰 实习记者 邵郑强链接助学贷款新政策 贴息方式 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还贷年限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2年内开始还贷,6年还清。若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行补贴。 贷款银行 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贷款”经办银行。 贷款额度对普通高校实行借款总额包干办法。普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信用监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并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网站公布。经办银行将对违约贷款计收罚息,并将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此办法开始执行前签订合同的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继续按原办法执行。(李娅 田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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