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排档多“规矩”扔一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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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 10:07 北京日报 | |||||||||||
根据市商务局、市市政管委、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分别于2001年和2003年颁布的开办露天餐饮市场的卫生标准,“临时性的消夏夜市,应从晚6时起开始营业……”,“露天消夏餐饮经营场所以经营啤酒、饮料、茶点、小吃为主。在室外展示、销售的热食和冷食,应分别在60摄氏度以上保温或10摄氏度以下冷藏条件下保存,并采取有效的防蝇、防尘措施”。 19日傍晚5时40分,记者在崇文区光明楼华普超市门前看到,这里的大排档早已热热闹闹开了张,门口摆着的二三十张桌子几乎坐满了人。桌子底下羊肉串扦子、废弃的餐巾纸随处可见。在南边一溜的小吃摊位上,花生米、毛豆等十几盘凉菜,做“麻辣烫”的生菜、丸子、鱿鱼等20余种原材料,还有大盘的陕北酿皮、炒面等都敞放在桌面上,小贩们一边起劲地吆喝生意,一边随手驱赶苍蝇,记者没发现任何防蝇、防尘的物件,更没有冷藏设施。 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开办消夏露天经营场所不得占用道路,不得阻碍交通,不得破坏市容环境,不得侵占、损坏公用设施”,“经营场所与城市机动车道路保持适当距离……”19日晚7时,记者来到海淀区玉泉路附近,路南侧一家“蘑菇宴”门前的消夏夜市人头攒动,这里商家设置的桌椅和遮阳伞完全占据了人行道。几株绿色植物被挪到了人行道与自行车道交界处,权当“安全护栏”。由于左邻右舍都是电器城和大超市,这里来往的行人和车辆很多。大排档二三十张桌子码放得非常紧凑,行人不得不穿越自行车道,与借道的机动车比肩而过,非常危险。 “经营活动不得动用明火,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扰民。”“餐饮企业不得在现场露天或倚门从事食品制作,不得露天清洗消毒和存放餐具、用具,严禁任何形式的露天烧烤。” 19日晚8时50分,丰台区小瓦窑村口的一条街面上,至少有5家餐馆在门外支起了大排档。几乎每家摊前都有一个烤肉串的长方形炭火箱,烤肉串的大妈和小伙计不停地摇着手中的扇子,撩起的浓烟一股股飘向路边。在紧临“兆丰园”居民小区入口旁,一家排档还搬出电视机,摆在摊前吸引过客,电视里“东北二人转”唱得热热闹闹,连几十米外都听得清清楚楚。 在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露天大排档方便了人们消夏、吃饭,但不应再是一把遮阳伞几张桌凳这么简单,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都要让人放心。记者在采访中也看到了一批有设计、有风格、管理规范的消夏市场,受到市民的热烈欢迎。据悉,有关部门将加强对露天餐饮市场的联合监督执法,让北京的露天餐饮市场成为夏季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 本报记者窦红梅 图:夜市占道,将行人挤上了车行道。窦红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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