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大桥垮塌:侥幸的“零死亡”(地方·长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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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 03:51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记者 王海摄 6月10日清晨6点50分左右,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田庄台镇村民胡韬突然听到辽河方向传来一声沉闷的水响,他急匆匆爬上楼顶张望,发现眼前的305国道大辽河田庄台大桥的一段桥面已经消失了,桥下水面还在波动。6月12日,胡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听到声音时就想,肯定是这座险桥塌了!” 大洼县平安农场曹菜村村民何秀云亲眼目睹了大桥垮塌一刻。她告诉事故处理指挥部:当时,她骑着自行车从家里到河对岸的营口市水源镇上班,骑到大桥中间时,看到前方桥板开始平行下坠,导致一辆四轮农用车也随之落入水中。而何秀云当时距桥板断裂处不足3米。此时,她又发现对面有一辆农用三轮车卡在断桥边缘,同时发现河里有人浮出水面奋力挣扎。她立即高喊“快救人呐!”等到落水者上岸后,她才离开现场。发生事故的305国道田庄台辽河大桥连接营口与盘锦两市,大桥北起第15孔桥板脱落,桥板脱落处距水面8.4米,河水水深14米。 事故发生后,由于目击者反映共有三辆车落水,当地紧急组织盘锦、营口两市及鲅鱼港的潜水员下水搜救,海军旅顺保障基地防险救生船大队也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事故现场搜救人员达到200多人,并采用了彩色图象声纳设备进行探测,搜索范围共7万平方米左右。通过连续两天的水下搜寻,没有发现落水车辆。根据当地公安部门对目击人员重新进行核实的结果,加之未接到寻车寻人的报案的情况,事故处理指挥部认定大桥桥板脱落造成一辆农用车落水,两名落水人员逃生,是一起无人员死亡的意外事故,搜救工作也告一段落。当地发布的无人员死亡的结果无疑让人松了一口气,但记者采访中发现,当地群众对桥板脱落属“意外事故”的认定却议论纷纷。他们说,这座大桥早就是一座险桥,但一直未得到有效整改,并且来往超载车辆只要缴罚款,就畅通无阻。一直这样险下去,垮塌是迟早的事儿!有人这样评论:“田庄台大桥垮塌不是意外,零伤亡的结果才是意外!” 但对于田庄台大桥是不是险桥,事故处理指挥部负责人李秉军说:“这需要在随后的调查中才能认定。”盘锦市交通局局长任德忠告诉媒体:田庄台辽河大桥的主桥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引桥是危桥。辽宁省交通厅厅长郑玉焯也重申了这一点。他还表示,2001年,引桥加固后,也能正常使用。 但有文件表明,早在1999年,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就要求在田庄台大桥树立险桥标志。记者也在桥头看到了这块警示标志。上面标明:“通告前方险桥,实行限载、限速,整车限重15吨,桥上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单车列通行。”但当地群众反映,几年来这块标志形同虚设。 国道上的一座重要大桥为何竟是一座险桥?这座险桥数年来为何得不到有效整改?险桥限载限速的警示为何形同虚设?记者12日带着这个问题采访时,却被两个不透露身份的人用一辆豪华轿车带离事故现场,丢在数十里外的一个宾馆。 305国道大桥垮塌让人震惊,无人死亡的结果让人欣慰,但事故本身的背后却再次让人思考。安全是人类生活质量的基本指标之一,近年来,全国各地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在一次次事故之后,管理部门对责任人“严肃查处”,具体部门“痛定思痛”、“停产、停业整顿”,但已发生的悲剧却已无可挽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法司司长黄毅13日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他说:“305国道大辽河田庄台大桥垮塌事故虽初步认定无人死亡,但巨大的经济损失不可避免。这起事故让我们看清楚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方面还存在不少隐患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整改。” 一个几年前就存在安全隐患的大桥,直到垮塌才引起各级部门的重视。黄毅司长对此评论说,这说明在安全问题上,各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还有很大距离。在最近的督察中,仍然发现各地有不少已经发现安全隐患,但缺乏整改措施的情况。除了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到外,主要是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上缺乏求真务实的精神,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致使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值得欣慰的是,记者得到消息,发生事故的盘锦市决定从6月10日至7月1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现在,安全生产监督、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已经深入工矿企业、公共场所,做到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检查的实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但愿这次大桥垮塌事故给我们实实在在敲响警钟,绷紧心中的安全弦,杜绝类似“意外性事故”的发生。 《市场报》 (2004年06月15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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