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促销:“馅饼”还是陷阱(热点关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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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 03:50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记者 贺玉胜摄 近几年,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很多人平时抽不出时间,只能选择节假日集中购物,一方面为上班后忙碌的生活准备足够的用品,一方面缓解一下工作压力。精明的商家也瞅准了这种机会,一到节假日,就使出各种招数,尽力多吸引顾客,各种各样的优惠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在所有的优惠措施中,特价、打折、抽奖、返券、送礼等等,成了商家的“保留节目”,而且他们还在不断推出新的优惠措施。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优惠措施都是商家说了算。商家的这些优惠措施是诚心送给消费者的“馅饼”还是陷阱?这是消费者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促销手段五花八门 商品看上去很便宜 走进兰州市一些大型百货商场,满眼都是会员价、心动价、惊爆价、清仓价等“优惠词语”。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附近一家商场的服装卖场里,一种品牌的女装标着“全场1.5-7折”,而且是“新款上市”,而别的品牌的衣服也是3-9折不等,一些顾客看了之后很疑惑,衣服价格打到1.5折、3折,商家还赚不赚钱,如果赚钱,那打折前买这种衣服的人要多掏多少冤枉钱? 还有的商场在商品上贴着“原价”和“现价”两个价格:原价860元现价150元,原价268元现价99元。乍一看,确实是便宜了不少,但仔细想想,这些商品价格相差如此悬殊,商家经营就是为了获利,这样的优惠似乎有违他们的本来目的。 一些健身器材、珠宝首饰等高档商品的原价、现价悬殊更惊人,有一家商场原价7000元的首饰现在的价格是2680元,原价3000元的现价是1680元。这些商品“看上去很便宜”,但让人心里着实生疑。 “大减价”之外,商家还“大奉送”。在一家商场的电器卖场里,顾客如果买其中一款电视机,就会被“狂送”价值近2000元的礼品。在这家商场的服装卖场里,有一个品牌的裤子标着“买一送一”的字样,售货员告诉记者,如果不要赠品,可以打8.5折,很显然,所谓的赠一,实际上是让顾客用打折前后的差价另买了一条裤子。 在西关什字附近的一家大型百货商场里,几乎贴满了“满300元送200元A券+60元B券”的广告,售货小姐解释说,A券是可以直接消费的,B券消费时要另加钱。而这家商场的不少柜台上都贴着“抱歉,本柜台不参加活动”的字样,这种情况下,顾客很难用所谓的“赠券”买到真正想用的东西。 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附近那家商场里,记者还看到,一对手提大包小包刚刚购来的商品的夫妇,被守在楼梯口的一抽奖箱旁的小姐叫住,看了他们的发票之后,告诉他们可以参加抽奖,巧的是,这对夫妇一抽即中,随后叫他们去旁边的一个首饰专柜领奖,售货员指着一些玉坠、戒指之类的首饰告诉他们,这些原价多少钱,现在因为这对夫妇中了奖,只需要多少钱就可以买到,这对夫妇将信将疑,后来还是没有买。 多数消费者摸不清 商品价格真假虚实 退休之前在铁路部门工作的钱大爷和老伴告诉记者,凡是打折的东西他们都不敢买,一件7000元的商品,会讲价的讲到2000元,不会讲价的讲到5000元,这中间差了多少,他又多掏了多少冤枉钱? 两位老人感叹,他们其实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形势了,以前买东西,根本不用讨价还价,也不存在什么打折优惠。可现在买东西必须得讲价,200元的东西,按以前的观念,砍下去20元,他们已经不好意思再砍,商家也要赚钱嘛。可是可换个人买同样的东西,可能会把价钱砍下去100多元,让他们简直摸不着头脑。钱大爷说,现在东西的要价到底有没有个准? 同样在铁路部门工作的曾女士则告诉记者,现在的商品似乎都在打折,自己和一些亲戚、朋友看到这些优惠商品时,其实并不清楚商家的优惠到底是真是假,但这里面的诱惑实在太大,很多人最后还是买了。 让曾女士感到怀疑的不仅仅是商品的价格,还有商品的质量。曾女士曾经买过一条蓝宝石项链,商家称原价是1000多元,可以4.5折便宜卖给她,可买回来后,曾女士总觉得这是一条假项链。 一位在一家大型百货商场销售手机的小姐告诉记者,事实上,越是节假日商家打折最厉害的时候,也越是商家大把赚钱的时候。她的一位卖鞋子的朋友曾经透露,200元卖出的鞋子,实际成本价只有40元。 甘肃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马卫处长告诉记者,目前很多商品实际上是供过于求,为了把商品卖出去,商家不得不以各种优惠措施来吸引消费者。但是除非商家急于清理存货、回笼资金,否则不管打多少折,肯定都是有利可图的。 促销手段鱼龙混杂 侵权行为屡见不鲜 商家也有自己的理由,兰州世纪春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女装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家并没有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现在一些品牌商品出厂时厂家定价较高,经过一段时间的销售,如果厂家认为有必要降价,或者想尽快把这批所生产的货全卖掉,就会把销售价格降下来,有时甚至不惜亏本。有时商场为了吸引顾客,也会要求厂家降价。 对于这种解释,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处陈志刚则告诉记者,目前的商业促销手段鱼龙混杂,有的是真正的优惠,有的则是彻头彻尾的“陷阱”。 陈志刚说,现在家电等一些商品,由于前几年生产过多,目前不少商家都有存货,为了尽快销售出去,低价甚至亏本卖掉,是有可能的。但是,应该小心这种促销时的送的礼品,它们很有可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至于服装,有的可能是厂家统一降价,有的可能就是商家先虚报一个高价,然后低价促销,这实际上是一种欺诈。马卫还告诉记者,有些商场其实是打着品牌服装的牌子,实际上成本是成本低得多的假货,当然可以大幅“优惠”了。 陈志刚特别告诫,买手机和首饰时更要当心。有的手机零售商为了在打折后保住利润,把厂家的原装电池换成杂牌电池,但电池上的标志仍是原厂家的。有些商场首饰的发票实际上分“珠宝”和“工艺品”两种,卖时又不特别说明,消费者以为花低价买了件珠宝,捡了个大便宜,实际上是买了件不值钱的工艺品。 对于抽奖,兰州商学院蔡文浩教授认为,如果是真抽奖,就必须首先向消费者明确奖品是什么,而且不应再让消费者掏钱购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消费者对所要购买的商品的质量、品种、价格等有知情权,可有的抽奖促销活动事先并没有向消费者告知这些,是一种侵权行为。 消费者协会应该对商品原价进行监管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处陈志刚告诉记者,其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有明确规定,采取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各种欺骗性价格标志的,也都被列为欺诈行为,消费者完全可以据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目前很多消费者根本不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自己消费时那些权益是受到保护的,更是不知道。陈志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还是要货比三家,面对打折优惠更要清醒理智,防止上了商家虚假优惠的当。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处负责人高河则认为,既然商家容易借价格对消费者进行欺诈,有关部门应该对商家进货价格进行登记,以此为据对商家的打折优惠行为进行监管,防止借打折之名欺骗消费者。 《市场报》 (2004年06月15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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