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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波承:市场是决定同工是否同酬的根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16:33 中国网

  伍波承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间表示,劳动保障部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工资立法,并已经将同工同酬问题列为重点研究的内容。 《北京商报》7月18日的报道说,近年来,我国企事业单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使得工资两极分化也越来越大。如在编职工与合同工比例不合理,相同职称、同等能力的收入相差至少5倍,甚至有新毕业的本科生的收入比工作了5年甚至是10年的合同工还要多的现象。这种现象已经导致职工对于“同工同酬”的呼声愈加强烈。 但笔者有一个问题:到底是谁接受了同工不同酬的待遇?

  同工不同酬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即便是政府部门,也不可能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深入到企业内部去干预企业工资标准的制定,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只能起监督的作用,只要企业发给职工的工资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劳动部门就不能去干预企业的薪资发放行为。企业之所以实行同工不同酬的酬薪体制,也是为了降低企业的总体成本而采取的一种灵活的措施。尽管这种措施不尽人意也缺乏人情味,但对于实行聘用制的员工而言,企业提供的是一个就业的机会,求职者又愿意接受这样一个薪资待遇,这从某种意义上说,双方是自愿的。求职者期望通过政府部门,要求企业强行实行同工同酬,既不利于企业内部管理的良性竞争,其可行性也值得商榷。

  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不仅仅出现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即便在酬薪体制较为灵活的欧美企业,同工不同酬依然存在,这包括本地人与外地人在劳保福利等各种方面。体制健全的欧美企业往往通过一系列的考评体系,让职工的工资呈螺旋式上升,而不会太多考虑同一工种两人的工资是否一样。企业需要的是有

竞争力的人才,采取同工不同酬的考核标准,从企业自身利益的角度来看,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人才流动日益频繁的今天,酬薪市场的活跃给求职者提供了广泛的天地。许多优秀的企业渴望寻找高素质的人才,他们往往会开出高于市场平均价的薪资,而对于那些自认为怀才不遇的高素质人才而言,这样的企业无形中给他们带来了新的机遇。

  笔者认为,与其渴望同工同酬,还不如努力提高自身的实力,给自己谋求高薪增添筹码,以便能够寻找到一家与自己身价相当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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