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房产商的社会责任第一条就是服从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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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 23:15 新浪财经 | |
![]() 博鳌亚洲论坛2006年年会于4月21日-23日在海南博鳌举行,本次年会的主题为“亚洲寻求共赢--亚洲的新机会”。以下为博鳌亚洲论坛2006年年会分会7:住房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上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席总裁潘石屹发表演讲实录: 潘石屹: 在这之前跟胡总(胡葆森)请示了一下,说是讲什么东西,他在手机短信上发了两个,一个是社会责任,一个是绿色地产,我在想,要不就顺着刘总(刘晓光)讲社会责任,要不就讲 房地产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觉得房地产发展商的社会责任第一条就是要服从政府,因为作为一个商人,服从政府的具体体现就是要遵纪守法,如果不遵纪守法,其他所有的事情都谈不上。所以遵纪守法就是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第二条要做到诚实守信,为客户负责任,不要说假话。如果不诚实,说的都是言不由衷的话,说的是假话,如果是不诚实的话,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所以作为一个有责任的房地产发展商,一定要有自己的动机。 第二个负责任是要去盈利,任何一个亏损的企业是没有办法承担社会责任的,他欠银行的钱还不了,也没有给国家交税,给他辛勤工作的员工都养活不了,这样的企业做的再好,都没有能力去承担社会责任。 最近反复学习,我在想 和谐社会只是靠商业的法则,靠市场的法则还是不够的,因为市场经济也是有缺陷的,有是有盲区的,需要赚了钱以后多献爱心,帮助一些穷人和困难的人。我在想,我看到一些商人在献爱心的时候采用的原则是相互交换的原则,等价交换的原则,我给你捐了钱你必须让我出名,或者今天捐了钱十年以后要给我回报。我觉得献爱心应该是无偿、自愿的,所以刘总说他到阿拉善治沙的时候我也参加了,参加第一天,刘总联合好友说是要搞一个活动,所以就去。我说什么活动呢?说是准备让中国的企业家脱了衣服到沙漠上裸奔,他说你要带头裸奔,所以我说我不去了,到今天我都没去过。 这是我理解的 房地产商的四方面的责任,不知道对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