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钧,此前系安徽省阜阳市物价局局长,他因调查并制止教育乱收费遭到阻挠,被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指责为“物价局的做法打乱了全盘收费计划”,物价局价格检查权被上收,公用经费被停拨,不堪忍受巨大压力的他,以“外部工作环境恶劣”为由辞去了物价局局长职务。(见昨日《珠江晚报》04版)
物价局长调查并制止乱收费却被逼辞职,在当今官场还是低概率事件,无疑是很具
有标本价值的。
首先,这是某些地方政府依领导意志行政而非依法行政的标本:物价局动真格不符合上级的心意,价格检查权就被上收,该拨的经费也被停拨,则行政是依法还是依领导意志,实在是很明了的。
其次,这是某些地方政府站错位置、自残公信力的标本:物价局长查教育乱收费,地方政府有关领导却大加指责,这只能说明学校进行乱收费完全是出于“官意”。但地方政府的职责是查处和杜绝乱收费,如此言行不一、自相矛盾,政府的公信力岂非大受糟踏?
再次,这是“逆淘汰”大行其道的标本:坚持依法行政的局长,是应受到褒奖的,而现实却是其竟被逼辞职,被潜规则所淘汰掉,这必然引导人们做潜规则的践行者,守法者往往不被尊重甚至被嘲弄。有了这样的前车之鉴,那再换上来的局长大约就得乖顺一点了,对于教育乱收费就得眼睁眼闭了。在这样的生态下,官员们的法律意识与程序意识根本无从谈起。物价局长查乱收费却被逼辞职的悲剧,不仅是他个人的,而是国家的、社会的。
张洪钧的辞职,将一些潜规则暴露在了阳光下,但不知这能否引起疗救的注意呢?
孙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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