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哄抢公共财物的事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众对这起事件的围观中暴露出的那种集体意识:公众似乎已经失去对公物的价值敬畏。
10月23日清晨6时30分,位于永登县苦水镇的兰武二线原大路车站正式停止了使用。上午9时30分,当距离车站南侧百余米的车站正式投入使用后,原车站弃用的660余米长的铁路顿时成了当地沿线百余村民哄抢、偷窃的目标。村民手持大锤、撬杠旁若无人地在铁路上
撬卸铁轨上的配件,而现场作业的铁路工人对此熟视无睹,称“自己没有责任去制止这些村民”。
事件到这里,至多定位为一场“无良村民集体哄抢公物”事件,在当下社会语境中,这种“个别现象”似乎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能因为新闻图片“哄抢现场”的冲击力,这条新闻被各大网站转载后立即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我想,从基本的道德感觉看,对“哄抢公物”行为的批评自然会成为主流———可出乎意味的是,“理解哄抢”竟然成为主流。
有人说:那么多国有资产的流失不都是被哄抢的,老百姓弄点这算啥。我想,这不仅是对一起事件偶然和随意的看法,而是暴露出社会集体潜意识中一种价值倾向:对公共财物失去了昔日的价值敬畏。
这是一个公众曾经对公共财物充满价值敬畏的国度。在这个国度里,从小学生行为规范到公民道德准则,再到法律中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爱护公物被置于非常高的道德位置,公民也在实际行动中尊崇着公物的价值权威。在这个价值层面上出过赖宁这样的少年,为了保护公共财产,他在扑灭山火的行动中英勇牺牲;也出过潘星兰、杨大兰这样的巾帼,为保护公共财产,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
可是,从公众对这起事件的态度看,这种对公物的价值敬畏似乎已然消退———这种消退不是主动的,而是有一些东西在割裂着公众的这种价值敬畏。是哪些东西呢?
首先是,当权者对公物的价值贪婪导致公民对公物的价值轻浮。一个社会对公共财物的价值敬畏存在于这样的逻辑中:先有公权力爱护公物的道德,再有公民爱护公物的道德。政府是公共性之源,官员是公共财物的当然守护者,如果连“当然守护者”都掠夺公共财物,以公权谋私,如何让公众去爱护公物?当年爱护公物的公民道德为何那么坚定,这源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公权品质。
而如今这种公权品质的信任度却在降低:国资大量流失源于公权哄抢,腐败源于公权市场化,诸种改制伴随着掠夺公物的影子。
同时,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撕裂了“爱护公物”的美德,权贵联盟和官商勾结垄断了对公共财物的占有。如此,弱势群体在道义上获得了一种暴力分享公物的诉求。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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