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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从捍卫公民权的高度认识怒江开发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10:40 大众网-大众日报

  端木

  如果说,“圆明园防渗工程”事件是国家环保部门面临的一次“小考”“模拟考试”,那么怒江的问题则是一次大考。

  怒江水电开发的争议已经持续几年,10月22日,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向媒体透露,此
前他曾与中国工程院院士陆佑楣一起向高层写了建议开发怒江水电的报告。他说,让怒江当地居民脱贫是建议怒江水电开发的首要目的。(10月23日《新京报》)这一说法,再次在网上引起了争议。

  怒江事件几年来,可以说是扑朔迷离,它是由一系列闪烁其辞的片段连缀而成的。我们都不清楚事件的整个过程,每个阶段究竟发生了些什么。对于一个正在建设公民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国家来说,这种情况难道是正常的吗?

  “环保派”与“开发派”激烈对峙,双方各执一辞,现在问题的关键已经不是谁是谁非,而是这种观念对垒和利益博弈过程不应该继续在几乎不为人知的情况下进行了。从政府部门到大众传媒,理应给持不同观点的人们一个公开、透明、清晰可见的平台,让观点公开碰撞、让双方公平辩论。这一过程,已经在

圆明园事件中基本得以实现,现在,是将圆明园的珍贵经验应用于怒江身上的时候了。

  何为“圆明园经验”?从环保的意义上说,就是坚定地进行环境执法,真正解决一个环境问题的经验。圆明园事件中的媒体紧跟、公众参与、公开听证、严厉环评等等“穷追猛打治铺膜”的经验如果能够真正推开,中国的环境治理也就不是什么难事。“圆明园经验”具有高度的环保普适性,理应积极主动地向诸多环保领域深入渗透。

  从更深意义上讲,“圆明园经验”的实质在于政府对公民权力的尊重,整个事件的过程,就是尊重和保障公民对重大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讨论权、参与权的过程。怒江问题也是如此,如果有关部门尤其是握有环境公权力的环保部门能从这种高度看待怒江问题,那么怒江事件就有望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方法求得比较妥善的解决。

  民间人士在8月25日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了《提请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的公开信》,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怒江水电开发争议自发生以来,公民的知情、讨论和参与的权力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现在,是政府回应民间呼声,从捍卫公民权的高度来认真审视、解决这一重大公共环境问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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