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贵:劳资纠纷如果小洞不补必定大洞吃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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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9:43 红网 | |||||||||
近几日,扬州电视台“关注”节目报道了三起劳资纠纷。一起是某专卖店十几个员工因不堪长期受辱集体辞职,资方因无力支付员工费用老板拍屁股走人引发员工坐守店门;二起是一打工妹向资方索薪,老板扣薪并以一条文胸抵偿部分工资引发纷争;三起是某厂要求工人辞职时缴纳“赔偿金”,引发劳资纠纷。 我注意到,三件劳资纠纷在一周内发生,且涉及制造业、商业和服务业,这至少说
劳资纠纷频发扩大是个危险动向,换言之,有劳资纠纷在就不可能有社会和谐。劳资纠纷久拖不决,侵害劳工个体权益事小,引发群体事件和极端事件事大。人们恐怕还未从因多次讨薪不得而陷入极度绝望的农民工王斌余一气之下杀死四人、重伤一人的恶性事件的痛定思痛中走出来,10月15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一家民营鞋厂300多名民工堵住厂门口的106国道,讨要被欠4个月的工资,造成该路段交通中断堵车近10公里,公安机关不得不动用几十名防暴警察强行疏通道路(10月16日《新快报》)。事情的直接导火索则是工厂老板恶意逃逸。血的教训再次警示人们:对劳资纠纷不可小觑麻痹,“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时下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观点,凡遇劳资纠纷皆先入为主地给当事人扣上诸如“法盲”、“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之类的帽子,我以为这是打错了板子。在我看来,随着近年普法力度的加大,国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国人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实已今非昔比。无数深重教训昭示我们:劳资纠纷由产生到升级,本因不在无法可依和“意识淡薄”云云,而在监管缺位、消极作为甚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和执法不严。试想,假如有关部门积极作为人性司法,会发生民工讨薪四死一伤的惨剧吗?假如有关部门监管到位及时觉察,会出现300民工堵国道的恶性事件吗?假如有关部门违法必究严处重罚,资方还敢拖欠劳工血汗钱吗?是故,说一千道一万,有关部门临管到位积极作为严格执法才是遏制劳资纠纷频发扩大的本策。 (稿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