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波希米亚,就是以贫困,自由和对布尔乔亚的仇恨为特征的文人
□ 王焱/文
法国中古诗人弗朗索瓦·维庸(Franois Villon,1431—1463?)是我最喜爱的诗人之一。手边的维庸诗集,得自于十来年前在巴黎塞纳河畔书摊上的流连。书是旧书,满面尘灰
烟火色,然而,他的诗歌所特具的那种抒情而又谐谑的风格动人心弦,让我爱不忍释。
维庸的灵魂深处,似乎永远涌动着不竭的诗情。他的诗歌具有一些奇异的元素,充满了悖论与反讽。尤其是他那些脍炙人口的谣曲与回旋诗,音韵抑扬,几百年来传诵不衰,成为后世浪漫主义诗人汲取诗情和灵感的源泉。维庸成年后先后取得了巴黎大学艺术学的学士、硕士学位。按常理,他本应过一种符合那个时代规范的优雅生活,可是由于天性的不安分,除了间或一展诗才,他整日沉溺于酗酒、斗殴,成了偏爱与社会底层罪犯为伍的坏小子。以至于后人要想了解这位天才诗人的生平,除了他自己在诗中的自叙,主要资料都来自于那个时代司法部门的刑事犯罪档案。
维庸一生放浪形骸,忽而是王公显贵的座上客,忽而是阴暗牢狱中的阶下囚。由于不断卷入凶杀与盗窃案中,绞刑的噩梦、死亡的阴影,总是在不断地追逐着他,因而他一生仅有的两部诗集都以“遗言”为名。1462年他再次锒铛入狱并被判处绞刑后,写下了著名的《维庸墓志铭》(又名《绞刑犯之歌》);其后幸得路易十一等宫廷显贵的营救,他才得以被法院改判为十年之内不许进入巴黎。维庸从此音讯杳然。没有人知道,究竟他最终是在绞架上了结残生,还是成了山林中的隐逸诗人?
诗人是文化的前卫,为了呼吸领会来自未来的信息,他们往往会突破日常伦理生活的框架,做出惊世骇人的举动。维庸就宁愿与游荡汉、风尘女与罪犯为伍。他对上流社会的规范极尽嘲弄揶揄之能事,而将自己内心的苦闷一一形诸吟咏,化为“带泪的微笑”。在这一意义上,应当说他是新世纪的第一位波希米亚。
波希米亚(Bohémien)与布尔乔亚(Bourgeois),是现代社会的一对孪生兄弟。
个人主体性在中世纪晚期的抬头,一方面导致对贵族上流社会的道德规范的亵渎,对封建秩序的颠覆;另一方面,又打造出守时、敬业、勤奋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和现代社会的秩序。衍至后来,前一种传承变为愤怒吼叫的波希米亚,后一种品质的延续成为温情脉脉的布尔乔亚。对于前者,人们管他们叫“愤青”;对于后者,人们称之为“小资”。意大利社会学家米歇尔斯(R.Michels)最早提出“波希米亚社会学”的概念。按照他的定义,所谓波希米亚,就是以贫困、自由和对布尔乔亚的仇恨为特征的文人。这类文人,既可能被驯化而通向艺术学院的殿堂,也可能通向精神医院与停尸房。
对于不肯被布尔乔亚社会驯化,坚持波希米亚本性的人,比如崇拜维庸的神童诗人兰波(A.RIMBAUD)来说,现代社会的所谓大学,不过是个“喂牲口的料槽”而已。他说,诗人要想成为“真正偷盗天火的巨人”,就“应当成为沉疴在身的病人,猖狂恣肆的罪犯,落魄潦倒的畸零人——同时也是最为精深的学人。”18岁那年,兰波与长他十岁的诗人维尔仑(P.VERLAINE)成了一对同性恋恋人。这样的不伦之恋当时是不能见容于布尔乔亚社会的,可兰波却不惮将自己被社会视为伤风败俗的恋情大加讴歌。他骄傲地吟唱道:“当高卢雄鸡昂首高唱/每一次我都在他的身旁。”
诗人瓦莱里认为,像维庸、兰波这一类波希米亚,力图颠覆正统的社会价值,而将那些“不合常规的人,反叛一切权威的人,偷情苟合的男女,塑造成英雄或引起人们好感的人”。在他看来,由这些长于颠覆短于构建的作家们“确立起来的对布尔乔亚的蔑视,归根结底是对常规生活的蔑视”。
维庸的名篇《布勒瓦雅聚之歌》,是诗人在1457年的逃亡途中所作,试节译如下:
我含泪而笑,无望地等个没完 / 我绝望已极,才会越来越勇敢 /我欢欣喜悦,却兴致杳然 /我身材魁伟,却既无力又无权 /我到处受欢迎,又被每个人讨厌……
这首诗后来不胫而走,到处被人传诵。特别是最后一句“我到处受欢迎,又被每个人讨厌”,既是诗人的自我写照,也预示了波希米亚在现代社会中的命运与遭际。在布尔乔亚的眼中,波希米亚是现代社会中的“恶之花”,尽管美丽艳冶,却不免邪恶;毋宁说现代社会对于波希米亚文人,充满了爱恨交加的矛盾心理。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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