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新:内资出国留学镀金拷问外资超国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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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14:1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傅新 出国留学,俗称“镀金”,很多从海外留学回来的人因此身价百倍。而如今,不仅越来越多的人出国“镀金”,连许多国内资本也要“出国留学”,“留学”一圈再回到国内,立即就能享受到“超国民待遇”。据《经济参考报》8月23日报道,我国每年实际利用的外资中,约有1/3是国内资本“留学”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资”,若按去年我国引资600亿美元的
明明是国内资本,却要在海外注册公司,然后摇身一变再以外资的身份投资国内,这种“出国留学”其意显然不在谋求海外发展,而是为了“镀金”回国之后,能够享受到外资才能享受的一系列“超国民待遇”。这些“超国民待遇”不仅体现在税收、土地、贷款、工商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政策优惠上,而且体现在外资(不管是“真外资”还是“假外资”)不必受制于一些地方政府的土政策、潜规则等方面。据了解,目前,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平均税负率只有11%,而内资企业的平均税负率达到了22%。难怪有那么多国内资本要出国“镀金”! 应该看到,国内资本“出国留学”,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只是一些精明商人钻了政策的空子。有空子可钻的政策,必然是需要重新审视并加以改进的政策,“假外资”的大量存在,其实是对外资享受“超国民待遇”的一种拷问。在同一个国度里,同样在为经济发展作贡献,为什么外资能够享受的待遇,内资却不行?这显然是对内资企业的歧视,尤如对人的身份歧视一样,既不利于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内资企业的壮大发展。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世贸组织的重要规则之一就是“国民待遇”原则,即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后,应该享受“国民待遇”,要求政府一视同仁地对待国外资本和国内资本,不能厚此薄彼。因此,减少直至最终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是我们在改革开放逐步深入的条件下应该做到的,也是可以做到的。当然,也惟有如此,才能够消除国内资本“出国留学”的这种怪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