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建
近日,“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五年几无进展”的新闻引发关注。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养老金改革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也有好处。传统退休体制下公务员出国或下海,养老金就会没有,而改革之后则受法律保护。
养老金制度改革之所以备受舆论关注,不仅在于中国老龄化水平的倒逼、养老金缺口的压力、传统双轨制的不适,更在于从社会保障的大局来看,改革是抵达“最大公约数”的现实路径。专家的意见是实现“三个联动”:第一是基本养老金制度改革与职业年金制度改革要同时动起来;第二是事业单位要全部动起来;第三是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要同时动起来,否则,事业单位也是有阻力的。
不管如何改,并轨看起来是不二选择。今年2月下旬,中国社科院发布《2012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指出现阶段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养老金最低是200元,最高10000元,最高相差近50倍,而养老金“双轨”是造成差距的重要原因。随后,全国两会上的有关提案也是热度不减,譬如全国政协委员、知名经济学者黄方毅则认为,养老金双轨制理应并轨,如果暂时做不到那就要大幅提高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养老金差距悬殊是不争的事实,也是亟待破解的症结。
承认矛盾才能解决矛盾,有关方面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一个毋庸置疑的共识就是,对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和试点。其中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就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开始起草有关文件,当时总的思路,就是“在事业单位分类制度、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财政资金保障改革的基础上,指导5个试点省市抓紧研究拟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适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同时,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研究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
从实践来看,地方上先后已有了行动。2012年4月,深圳市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方案通过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年7月4日,深圳市政府公布《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称当年深圳市将力推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采取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做法。尽管从全国层面来说,养老金并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推进时间表仍“待字闺中”,但并轨的表态却是越来越频繁。譬如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日前还表示,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
日前,“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五年几无进展”的新闻又被舆论翻出来晾晒,不过是再一次佐证了改革之难。那么,并轨难在什么地方呢?设身处地来想,谁都不愿意因为改革而使自己的利益受损。并轨的阵痛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担心改革遵循了“削谁补谁”的逻辑,一旦职业年金保障不能到位,千辛万苦的公职溢价就打了水漂。养老金公平,不仅仅是数字的公平,还有机会成本的公平。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从对立的博弈状态中跳脱出来,诉诸理性与公平,从增量改革的角度,让短板的部分水涨船高、让下降的待遇得到合理弥补,而不是一味放大客观原因下的某些断裂。一是在并轨前给出合理的、有梯度的职业年金方案,以此弥补并轨后给部分群体带来的损失;二是以地方试点的教训为镜鉴,研究并拟定好全国通用的方案,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留死角、不开口子,一视同仁,刚性推进;三是在公共财政的能力范围之内,加大养老保险体系内的国家保障力度,缩小差距,减少改革阻力。
改革总有阵痛,但还是应最大限度减少对垒。养老金并轨未必是“削谁补谁”,而是立足公共利益,寻求最大化的公平与公正。
(作者为资深评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