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索罗斯给中国房地产市场支招:征收房产税是解决中国房价高企的有效方法。房产税迟迟难以推出,我们在等什么?
中广网北京4月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著名投资家索罗斯在参加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前,在香港接受记者采访时为中国房地产市场支招,他说,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存在很大问题,一些民众购入多套房产作为投资,造成大量房屋空置。征收房产税是解决房价高企的有效方法,但必须循序渐进,以免造成市场崩盘。
房产税这一招并不新鲜,我们也讨论了很多年。特别是新国五条关于按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备受争议,而各地国五条细则落地又被认为是雷声大雨点小,最近关于房产税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马光远[微博]指出,要通过信息联网、房产持有税等一系列举措对存量房市场进行制度化调整;地产大佬潘石屹[微博]建议,政府可以出台两套房产税征收方案,“一种按照面积大小收,一种按照套数收,百姓可以按照哪个合算来自行选择。”
面对今天这样的市场,或许征收房产税也不能让房价马上降下来,但是为了形成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为了市场的健康发展,房产税改革势在必行。关键是作为房产税基础的住房信息联网什么时候才能实现,房产税又该怎么征?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知名财经专栏作家叶檀[微博]对此作出评论。
目前不具备房产税征收基础条件
索罗斯这个点子其实并不新鲜,关于房产税我们讨论了很多年,最近的呼声尤其高。叶檀表示,开征房产税能够抑制房价,但是不能对此抱有太大期望。
叶檀:开征房产税确实能够抑制房价,但是不能对此抱太大期望。上海、重庆也有房产税试点,到现在为止这两个城市,尤其是上海的房价还在上涨过程中。香港地区和美国也有房产税,但是次贷危机就是因为美国房地产价格过高,房地产泡沫所造成的,房产税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但是首要原因仍是货币,是其他因素。
所以征税房产税可能对房价的下跌不会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是大势所趋。如果征收到位会取得非常明显的效果的,但是目前房产税征收的基础条件恐怕还不具备。
征收房产税增量、存量同征收更合理
如果说征收房产税势在必行,接下来要探讨的就是怎么征收的问题了,目前争论的焦点包括是对存量征收,还是对增量征收,怎么避免重复征收等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和房地产市场的特点,未来房产税怎么征收更合理?
叶檀:从试点情况来看,上海是增量进行征税,其实增量征税对于新进入房地产的人会有打压作用,对以往已经持有大量房产的人没有多大作用。比如以前很早进入了市场,“房叔”或“房婶”手上拥有十几套甚至二十几套住房,这样的人不征税非常不公平。还有一些征税,如果征收的税率特别低,比如零点几的税率,征收门槛设的比较高。重庆每年高档住宅进行征税,随着房价上升,每年标准也在上升,在这样的情况下,把房产税的门槛抬得过高,对于打压房地产价格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最好、最公平的方法是把存量也一起进行征税,而且以拥有几套房或多大的面积进行计算。
个人信息联网存在两个方面阻力
索罗斯说征收房产税“必须循序渐进,以免造成市场崩盘”,该怎么理解他这个话的意义?也有报道说索罗斯说的是“每套房每年缴付3%至5%的房产税比较合理,房价会相应下降。”这符合我国的国情吗?
叶檀:恐怕存在问题。索罗斯所提出的税率相当高,3%到5%,像索罗斯所在的美国的房产税最高也不到2%的税率,对于索罗斯来说,他显然认为中国房地产泡沫比美国要贵一倍以上。
征收房产税的重要基础就是住房信息联网,住建部先后几次提出要实现多少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但实际进展非常缓慢。叶檀认为,个人信息联网存在两个方面的阻力。
叶檀:我想个人信息联网存在两个方面的阻力。第一,既得利益阶层的阻力。如果手上有多套房,而且分布在全国各地,信息联网之后,征税的比例有可能比较高,它相当于最重要的资产公开化,不管是地方政府也好,还是手上拥有多套房的人,都对于信息联网持紧促态度。第二,技术方面的原因,2005年之前有些没有收录的信息怎么办,这是技术方面的原因,可以补救,关键问题是既得利益集体能不能突破。
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进行通知,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是否意味着全国性的住房信息联网在明年6月底之前肯定能实现?叶檀对此并不看好。
叶檀:实行住房登记制度能不能联网不一定能实现。第一需要基础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很困难,现在主要城市有住房网络登记,但是并没有联网,这是内部机制的问题。第二,即便把以前的数据补足了,大家放在一张网上,能不能公开也是问题。但这是大势所趋,未来录入信息、补足信息、信息联网必须要做到,否则我们国家的房产税恐怕难以推出。